2018重慶渝中區教育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公告【招2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結合《關于印發〈重慶市落實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渝教人〔2010〕79號)、《關于做好基層事業單位訂單培養計劃人員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7〕174號)等文件精神,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2018年應屆渝中區籍免費師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方式進行。
二、招聘對象及計劃
本次面向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2018年應屆渝中區籍免費師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名。
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渝中區面向2018年應屆免費師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和范圍
(一)招聘人員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
3. 符合《一覽表》中崗位招聘條件等要求;招聘崗位專業要求參考《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
4. 符合體檢文件標準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 符合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6. 年齡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前一天;
7. 自愿在渝中區服務5年以上。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的人員;曾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留校察看等處分的人員;勞動教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醫學畢業生;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師范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時間:2018年7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地點:重慶市渝中區教育委員會人事科7008辦公室(重慶市渝中區八一路39號)。
聯系電話:023-63835424。
報名及資格審查須本人持相關材料(身份證、加蓋院校公章的2018年應屆畢業生推薦表、免費師范生協議、《渝中區面向2018年應屆免費師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進行審查,不得委托他人。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二)考核
考核時間暫定于2018年7月18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核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由渝中區人力社保局、區教委統一組織開展。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新環境適應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工作態度等。面試分值為100分,量化計分,分數為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面試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各面試考官評判理由、評定分數,報區教委和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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