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曲靖市衛生計生委事業單位招聘研究生公告【招56人】
(二)考察:
根據招聘崗位要求,由用人單位和曲靖市衛生計生委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承諾事項及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情況和有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進行政審和全面考察,提交有兩人以上考察組成員簽字認可的書面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動)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而產生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須按比例遞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崗位變動情況由市衛生計生委在規定網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報送相關情況說明。
九、公示和錄(聘)用
(一)曲靖市衛生計生委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錄(聘)用人員,報經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審核后在規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節假日順延)。
(二)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擬錄(聘)用的人員,由曲靖市衛生計生委提交書面錄(聘)用意見報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辦理錄(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聘)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三)已辦理錄(聘)用手續的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就業的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納入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管理,工資待遇按照國家事業單位有關政策規定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被錄(聘)用后須在規定時間內按照調動程序辦理完人事關系轉移等手續。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或辦理調動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錄(聘)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分別報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備案。
(五)在辦理錄(聘)用手續階段,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自愿放棄錄(聘)用資格的,須按規定向曲靖市衛生計生委提交《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自愿放棄錄(聘)用資格申請表》,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聘)用資格和違反了誠信承諾,因此帶來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由于應聘人員自愿(自動)放棄錄(聘)用資格或公示期間有不宜錄(聘)用情形反映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按比例遞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崗位變動情況由曲靖市衛生計生委在規定網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報送相關情況說明。
十、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曲靖市紀委駐市衛生計生委紀檢組全程監督。曲靖市紀檢監察部門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對本次招聘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檢查、監督,受理有關投訴或舉報,按規定的管理權限調查處理,接受社會監督。
(一)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存在回避關系的,應按照國辦發〔2002〕35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國家人事部令第六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處理。
(二)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實行“零容忍”,一經查實,取消本次考試資格或錄(聘)用資格,因此帶來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對造成惡劣影響且觸犯刑律的有關人員,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嚴格招聘考試的命題管理,加強試題的安全措施,對在考試與招聘工作中泄題或有舞弊行為的人員,一經發現要從嚴處罰。
(四)對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紀律的,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視情況責令糾正或宣布招聘結果無效。對違反考錄紀律的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按人社部令第35號的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十一、本方案由曲靖市衛生計生委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曲靖市衛生計生委人事科 0874-3122953
監督電話:中共曲靖市紀委駐市衛生和
計劃生育委員會紀檢組 0874-3101482
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0874—8967946
原標題:曲靖市衛生計生委2018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研究生實施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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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曲靖市衛生計生委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研究生計劃表.xls
曲靖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8年7月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