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吉林通化市事業單位招聘298人公告(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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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期間嚴格執行空編管理及公開招聘人員規定的意見的通知》(吉廳字〔2012〕3號)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的通知》(吉政辦發〔2010〕16號) 精神,通化市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通化市事業單位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98人。其中,市教育局10人;東昌區20人;二道江區64人;通化縣37人;輝南縣40人;柳河縣55人;集安市55人;梅河口市17人。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1:2014年通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2號)》。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身體健康。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10月22日—1996年10月22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10月22日為準。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201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不受年齡限制。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3.在讀的非2014年畢業生(2015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14年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回避情形
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或者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為2014年10月29日至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
(三)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填寫《2014年通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三份,分別用于登記信息、單位留存和個人留存),因報名登記表中部分信息為自動生成,請考生務必在計算機上填寫相關信息后打印,不要手工填寫。報名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資格證等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2張近期同底(6個月內)正面小二寸免冠照片。其中, 2014年畢業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的,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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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