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廣東惠州城市職業學院招聘合同制教師公告【招28人】
惠州城市職業學院是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廣東省教育廳主管的一所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院代碼:14510)。校址位于惠州市惠城區惠南大道明德路,交通便利。校園占地面積30萬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積20.2萬平方米,校園具有"人文校園、生態校園、智慧校園、職業校園"的濃郁山水特色和現代風格。現開設會計、學前教育、建筑室內設計、電子商務、新能源汽車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等25個專業,以服務城市、服務產業、服務地方經濟發展,促進學生發展成長為宗旨,面向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辦學,努力培養高素質高級技術技能人才,服務珠三角城市建設,為現代城市建設和發展提供服務和人力資源。
根據我校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惠州城市職業學院公開招聘人員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現就2018年招聘合同制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
1、專業教師:
具備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
2、行業、企業技能型人才:
在中型企業擔任過專業技術管理崗位,具備豐富專業及管理經驗,或具有行業內公認的高水平技能或個人成果等。
3、行政后勤崗工作人員: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位,要求寫作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強。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為人正派,群眾威信較高。
3、正高級職稱人才年齡限制可放寬,采取返聘、雙聘等多種方式引進。
4、身心健康,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限制報考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內的。
2、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二、招聘崗位及有關說明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詳見《惠州城市職業學院2018年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有關說明
1、年齡要求的計算以本公告發布日期為截止日期。
2、國內應屆畢業生應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或其它有效證明,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3、國(境)外高校畢業生獲得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后,可應聘同等學歷層次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的崗位。其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專業要求,由我校組織人事處認定。
4、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考試考察階段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無法提供證明材料者視為無效報名,取消考試成績。
5、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同時報考多個崗位者視為無效報名。
三、招聘辦法
本次招聘通過投遞簡歷、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公示與聘用等環節,確定聘用人員。
(一)投遞簡歷
1、時間安排:
從公告之日起接受網絡報名和現場報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