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滁州市直三家醫院招聘公告【招169人】
適應醫療衛生事業發展需要,根據《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市編辦、市人社局《關于規范市直公立醫院編制周轉池制度管理工作的通知》(滁編辦[2018]34號)等有關規定, 2018年滁州市市直三家醫院公開招聘169名工作人員,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組織實施。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設立市直三家醫院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組,負責承辦具體招聘事務,紀檢監察機關實施監督。
二、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三、招聘崗位
市第一人民醫院(含南京兒童醫院滁州分院)33名;市第二人民醫院36名;市中西醫結合醫院100名。詳情見《2018年度滁州市市直三家醫院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四、招聘范圍及條件
具有國家教育部門承認且符合崗位[含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要求的學歷學位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招聘崗位年齡要求(詳見《崗位計劃表》)。“年齡條件”中“25周歲以下”為1992年7月2日以后出生; “30周歲以下”為1987年7月2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齡條件以此類推;
5、非全日制學歷的報考者,需取得相應專業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初級);
6、符合崗位所需的專業及其他條件(詳見《崗位計劃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報考招聘崗位聘用后即構成《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的回避關系的;
(8)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驟組織實施。
(一)信息發布
招聘崗位等信息于6月14日起在滁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http://wjw.chuzhou.gov.cn/)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為2018年7月2日—9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報名地點按所報考單位分別在市第一人民醫院南區、市第二人民醫院、市中西醫結合醫院人事科。
咨詢電話:
滁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0550-3072797
滁州市第一人民醫院 0550-3526009
滁州市第二人民醫院 0550-3523328
滁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 0550-3510810
2、應聘人員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相關的資格證書。其中,全日制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8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8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8月底之前尚未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以上各項報名證件和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兩份。
經我省統一組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任職兩年以上年度考核稱職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人員,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符合以上條件的人員,按規定兌現加分政策。報名時須攜帶相關服務證書和材料在報名現場審核并填寫相關表格,逾期不再補辦。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