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貴州觀山湖區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學人員和教育系統財務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貴陽市觀山湖區面向社會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學人員和教育系統財務人員公告》,為更好開展資格復審工作,現將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參加資格復審人員
本次招聘網上資格初審通過的報名人員。
二、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1.資格復審時間:2018年6月13日至6月17日,每天審核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資格復審地點:貴州省貴陽市觀山湖區云潭南路609號夜郎印象金熙酒店(貴陽職業技術學院大門南側約150m)。
三、參加資格復審報名人員需提供的材料
1.報考中小學、幼兒園教學人員崗位的報名人員需攜帶的材料:
(1)通過資格初審后,由貴陽人事考試網(http:// gyrsks.gygov.gov.cn/)報名系統生成并下載、打印的報名表。
(2)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教師資格證正在辦理中的報名人員必須提供教師資格證認定申請表、合格證明以及承諾書)。
(4)普通話等級證原件及復印件。
(5)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取得學位的,附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
(6)小學教育、初等教育畢業,但畢業證書未注明專業方向的報考人員需出具在讀期間的各學科成績單及畢業院校出具加蓋公章的專業方向證明材料。
2.報考教育系統財務人員崗位的報名人員需攜帶的材料:
(1)通過資格初審后,由貴陽人事考試網(http:// gyrsks.gygov.gov.cn/)報名系統生成并下載、打印的報名表。
(2)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取得學位的,附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
(4)取得職稱證書的,攜帶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證明工作經歷的聘用合同原件。
3.其他
(1)報考人員委托他人代為資格復審的,需提供委托書,委托書需經委托人(報考人員)和被委托人簽字,被委托人需同時攜帶自己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報考人員在職的,需提供用人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報考人員在職的,需提供用人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事業單位在編職工需提供縣級教育部門(教師提供)、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四、其他
1.請不符合報考資格的報名人員不要參加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咨詢電話:0851-88409630。
原標題:觀山湖區招聘資格復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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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觀山湖智聯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