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山東濰坊臨朐縣醫療機構招聘人事代理公告【招2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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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縣醫療事業發展的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招聘醫療機構人事代理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醫療機構人事代理人員211名,具體招聘計劃、專業及學歷要求等詳見附件。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國家正規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學歷;
4.大學專科、本科學歷的應為濰坊市常住戶口或濰坊市生源,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不限戶籍和生源地;
5.報考人員年齡應在30周歲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可放寬到35周歲(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已在我縣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就業的在編(或人事代理)人員不在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的人員,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4年10月22日—10月24日,共3天。
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報名地點:原臨朐縣人事局辦公樓一樓(縣城城南街南段東側)。
2.報名要求
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戶口薄(戶籍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需提交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人事檔案托管人員應由托管單位出具證明),同時攜帶《2014年臨朐縣醫療機構招聘人事代理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請從網上自行下載并準確填寫)、一寸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二)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按照《簡章》要求和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繳納筆試考務費40元。
報考人員于2014年10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憑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報考人數少于招聘計劃的職位,按各用人單位招聘計劃占本職位招聘計劃的比例,重新確定本職位用人單位的招聘計劃。
四、考試內容與方法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研究生職位報考人員不進行筆試,只進行面試)。
(一)筆試。筆試內容考專業知識。根據考生報考職位分為中醫類、西醫類。康復理療、針灸推拿、中醫和中藥職位考中醫專業知識,其余職位考西醫專業知識。西醫類考試內容包括人體解剖學、生理學、病理學、藥理學及衛生法律法規等;中醫類考試內容包括中醫基礎、中藥學、方劑學及衛生法律法規等。
筆試時間:2014年10月28日上午。
9:00—10:30 專業知識
報考人員須持身份證和準考證,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根據筆試成績,按計劃招聘人數1:3的比例由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報考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全部參加面試。參加面試人員需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
(二)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反應應變、語言表達、舉止儀表等方面的素質及能力。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面試試題為通用題型。每名報考人員的面試時間為8分鐘,思考時間4分鐘,答題時間4分鐘。面試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采取去掉一個最、一個最低分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統一向面試人員宣布。
面試時間、地點、要求等其他事項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研究生職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由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員。總成績相同者,筆試成績高者。報名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的考生,筆試、面試總成績低于100分(研究生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進入體檢、考核范圍。
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和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員名單,在“臨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上公開發布。
五、體檢與考核
統一組織進入體檢范圍的人員到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衛生部《關于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合格的,由縣人社局、縣衛生局、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抽調人員組成考核小組,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對體檢、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應聘資格,所空缺職位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考試、考核工作結束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臨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上進行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如發現問題,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聘用資格,對因此造成的空缺崗位,不再安排遞補。公示期滿無問題的擬聘用人員,根據成績,按報考職位從到低分依次選崗。
選崗后,用人單位要按規定辦理人事代理、簽訂合同等手續,聘用人員按照《臨朐縣人事代理辦法》相關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工資、保險等待遇。招聘人事代理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人事代理合同。
七、其他
本簡章由縣人社局、縣衛生局、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6-3161477 3169630 3128130
網址:“臨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www.lqxrsj.gov.cn)。
點擊下載:
臨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臨 朐 縣 衛 生 局
臨 朐 縣 人 口和計劃生育 局
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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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