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黃梅縣事業單位招聘高層次人才醫療崗公告【招7人】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略,加快推進“大學生實訓就業選黃岡”人才引進工作,進一步加強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92號)和《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鄂人〔2003〕16號)和黃梅縣《關于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若干政策的暫行規定》(梅發【2012】17號)文件精神及有關要求,結合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需求情況,經黃梅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一批高層次人才(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博士研究生)到黃梅縣事業單位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招聘數量、對象和資格條件。
(一)招聘數量、崗位和對象。
計劃公開招聘27人,其中:專業技術崗位 24人、管理崗位3人。重點公開招聘教育學類、醫學類、管理類、技術類專業人才。
公開招聘對象為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國外知名高校同等學歷人員(含應屆、往屆畢業生)。
本次招聘的具體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黃梅縣事業單位2018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附件1)
(二)資格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年齡要求(具體見附件1);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此次公開招聘考試: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2)在校期間受到院系以上處分的;
(3)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
(4)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
(5)現役軍人;
(6)已在黃岡市轄區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職在編人員;
(7)按規定到定向工作單位未滿服務期限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政策待遇
(一)發放生活津貼。公開招聘的博士、碩士研究生,連續5年分別給予每人每年5萬元、1萬元生活津貼。
(二)試用期滿享受特設崗位待遇。對公開招聘的全日制研究生,就業的試用期一年,非就業的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在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分別按專業技術七級、十級設崗,享受副高級、中級工資待遇。在管理崗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分別按管理職員七級、八級設崗,享受正科級、副科級工資待遇。
(三)住房。無自有住房的,可申請入住人才公寓。
(四)優先安排子女入學和家屬就業。公開招聘的博士研究生,其子女在黃梅縣接受義務教育,不受戶籍限制,按照“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優先安排到優質公辦就讀。配偶可采取調動、推薦安置等多種途徑予以妥善安排。
(五)所有錄聘用人才均不設最低服務年限。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