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慶江北區教育事業單位招聘學前教育教師公告【招50人】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2018年應屆畢業的考生,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2018屆畢業生如在2018年7月31日前仍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不予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非應屆畢業生,在江北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對有嚴重問題并查實有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開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
本次公開招聘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在招聘單位服務5年以上,未滿服務期的,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本簡章由江北區人力社保局和江北區教委負責解釋)
原標題:江北區2018年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學前教育教師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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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慶市江北區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學前教育教師崗位需求表.docx
2.2018年重慶市江北區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學前教育教師考生信息登記表往屆生填寫.docx
3.2018年重慶市江北區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學前教育教師考生信息登記表應屆生填寫.docx
4.2015年下半年修訂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doc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