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峽江中學、峽江縣職業中等專業招聘3名教師公告
(二)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江西省峽江中學與峽江縣職業中等專業共同對報考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資格條件者,電話通知應聘者參加試講,并在規定期限內攜帶前述證件原件到峽江中學辦公室進行核驗,資格復審通過后領取準考證。
(三)試講
試講時間:2018年5月22日。
試講地點:統一設在江西省峽江中學
聘請外市(縣)有關專家擔任評委。試講采用無生上課的形式,內容為所教學科相關課程,滿分為100分,試講時間約20分鐘。試講前1小時向試講者明確試教內容,當場備課,當場試講,當場公布試講成績。所有應試者均要攜帶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準考證原件,以備驗證。
(四)體檢、考核
招聘領導小組根據應聘學生試講成績,按到低分排序等額確定體檢、考核對象。峽江中學擇優錄取后,再由峽江縣職業中等專業擇優錄取。體檢由峽江中學、峽江縣職業中等專業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收費標準收取。對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體檢、考核后考生自愿放棄而出現的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五)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在峽江縣人民政府網、峽江教育網等有關網站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報縣政府批準后,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須與峽江中學或與峽江縣職業中等專業簽訂聘用合同并在校服務5年以上(含試用期),服務期未滿提出調出縣外、離職、辭職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聘用人員為正式編制,參加社會保險,聘用期內與單位同類人員享受同等待遇。
五、紀律與監督
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開展公開招聘工作,堅決杜絕違規違紀現象發生。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及紀檢監察等部門的監督,增強公開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及應聘人員,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其他事項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江西省峽江中學、峽江縣職業中等專業所有。
原標題:江西省峽江中學、峽江縣職業中等專業2018年招聘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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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峽江中學、峽江縣職業中等專業聯合招聘教師報名表.docx
江西省峽江中學、峽江縣職業中等專業
2018 年5月1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