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省三支一扶招募663人公告
2.公示。經審核的擬招募人員名單在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網、云南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舉報的,正常辦理招募手續;有舉報經查實有問題影響招募的,不予招募;經查實無問題的,按規定辦理招募手續。舉報工作人員有違紀違法行為的,由相關部門查證并按規定處理。
(五)招募上崗
1.下發招募錄取通知(8月20日前)。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省“三支一扶”協調管理辦公室下發招募錄取通知。
2.簽訂協議(8月30日前)。由縣級“三支一扶”協調管理辦公室組織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員與服務單位人事主管部門簽訂《云南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協議書》。
3.正式上崗(9月1日)。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員根據縣“三支一扶”協調管理辦公室安排,在規定時間到服務單位報到上崗。
三、待遇和
(一)服務期內在崗的“三支一扶”人員,每月工作生活補貼2200元/人;每年進行年度考核,根據考核結果發放考核獎勵金,考核為稱職的每人發放3600元,考核為的每人發放5400元。新招募在崗服務期滿6個月的“三支一扶”人員,給予每人發放一次性安家費2000元和一次性體檢費補助320元。
(二)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務地工作的,由服務單位、縣級人社部門會同編制等有關部門辦理聘用手續,聘用為原服務單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不再實行試用期。
(三)“三支一扶”人員服務期間,參加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由州(市)、縣(市、區)兩級財政共同負擔,個人繳費部分在“三支一扶”人員工作生活補貼中代扣代繳。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傷害商業保險由省級財政承擔,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統一購買。
(四)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員,視同具有兩年基層工作經驗的人員,按規定享受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定向考錄招聘優惠政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衛生計生委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有關規定的支醫人員,由服務地相應醫療機構出具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當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幫助辦理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有關手續。
(五) 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員,三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于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應為其保留入學資格。高職(高專)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可免試入讀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專科起點本科。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符合相應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相應的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六)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回生源地就業的“三支一扶”人員,憑《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同等享受生源地相關優惠政策。
(七)“三支一扶”人員服務期間,符合國家和我省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評定相關規定的,可評定相應專業技術職稱;在今后晉升中高級職稱時(衛生系統指初級晉升中級資格前),其在基層的服務年限可計入專業技術工作年限,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定。
(八)服務期間,“三支一扶”人員戶口保留在原管理,也可根據本人意愿將戶口轉至入學前戶籍所在地。人事檔案統一轉至服務單位所在地的縣(市、區)政府人社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黨團組織關系轉至服務單位。
(九)有創業意愿的“三支一扶”人員,納入本地“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現代青年農場主培育計劃”、“農村青年創業富民行動”等,提供政策咨詢、創業培訓、創業指導、創業孵化、融資服務等創業公共服務,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稅費減免、創業擔保貸款等扶持。鼓勵“三支一扶”立足農村,在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農村服務業等領域因地制宜開展創業。支持服務期滿“三支一扶”人員創辦農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符合農業補貼政策支持條件的,按規定享受相應政策支持。鼓勵服務期滿“三支一扶”人員在“互聯網+”、電子商務領域創業,經工商注冊登記的網絡商戶從業人員,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未經工商注冊登記的網絡商戶從業人員,可認定為靈活就業人員,享受靈活就業人員扶持政策。
(十)對靈活就業的服務期滿人員,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對服務期滿未能及時就業的人員,要作為重點服務對象提供崗位信息、職業培訓等有針對性的就業服務,幫助其盡快實現就業。“三支一扶”人員在基層服務年限計算為工齡,參加工作時間按到基層報到之日起算。
四、監督與約束
(一)凡在招募報名中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及招募資格,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報名參加考試人員,招募期間須保持個人通訊暢通,因通訊不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三)服務期間因各種原因解除服務協議,未能完全按規定時間履行服務的“三支一扶”人員,不享受相關的優惠政策。
(四)資格復審時未能提供畢業證、職業資格證原件的考生,須于體檢前將上述證件原件提供所屬州(市)審核,未按要求提供的將取消招募資格。
(六)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若放棄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招募資格等,必須提前3個工作日向所報考崗位的州(市)提交書面放棄申請。按要求書面提交放棄申請的,視為誠信放棄;未按要求書面提交放棄申請自行放棄的,視為失信放棄。
(七)報名后無故缺考或在招募過程中發生失信放棄行為的考生,缺考及失信情況將記入考試誠信檔案。
(八)本公告由云南省“三支一扶”協調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云南省人力資源咨詢服務中心 12333
云南省“三支一扶”協調管理辦公室 0871-63635259
報名咨詢電話:
云南人才市場 0871-63648723 0871-6361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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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云南省2018年“三支一扶”人員招募公告
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 中共云南省委機構編制辦公室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 云南省教育廳
云南省財政廳 云南省農業廳
云南省水利廳 云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 共青團云南省委
2018年5月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