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臺州市屬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9人】
八、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體檢標準執行。若有行業標準的,則按行業標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因出現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不宜聘用的,由招聘單位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進行遞補。
九、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等情況,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報送臺州市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在“事業單位招考專欄”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報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滿后,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聘用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畢業(學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報考職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上述情況,由招聘單位提出,經主管部門同意,報臺州市人力社保局備案后,可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進行遞補。在辦理聘用手續(開具介紹信)之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時,應當將戶口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或者變更戶籍(如服務處所等)相關信息。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一律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度,新進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臺州技師學院(籌)、臺州廣播電視大學、臺州職業技術學院、臺州恩澤醫療中心()聘用人員使用報備員額編制,列入事業單位編制實名制管理,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度。
十、其他事項
(一)年齡、工作經歷計算至2018年5月4日(35周歲及以下,是指1982年5月4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招聘職位所需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從業資格以及職位所需的其他有關證書(證明)等取得時間截至2018年5月4日(招聘計劃表中有專門說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身份證為準。工作經歷以勞動(聘用)合同(或工作經歷證明)以及社保繳納憑證為準;在全日制就讀期間參加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屬于勤工儉學,不能計算為工作經歷。
(二)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報考人員,不得報考從事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該單位的人事、財務、紀檢監察等崗位,也不得報考與單位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
(三)資格復審前,中小學教師應書面報告所在,若未按要求報告的,由本人在規定時間內與協商解除聘用關系后再辦理聘用報到手續,未在規定時間解除聘用關系的,視作放棄報考資格。
(四)報考人員須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時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證件均指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護照(通行證)、臨時身份證、社會·市民卡、公安部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印章的戶籍證明。
(五)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復審中提交的注冊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部令第35號)執行。
(六)根據省人力社保廳下發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人事錄用考試中涉及以下行為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將在浙江信用網上予以公布。
(七)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臺州市人力社保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八)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臺州市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反映(電話:0576-88511069),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十一、咨詢和監督
各崗位招聘的有關信息、報名手續、招聘進展情況等有關具體問題,請與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直接聯系,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 。
有關網絡報名系統本身技術問題,請咨詢臺州市人事考試辦公室信息技術科,電話:0576-88511092。
市紀委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紀檢組電話(監督電話):0576-88512668。
本公告涉及招聘單位崗位類別、學歷學位、專業等報考條件設置以及崗位聘用等事項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解釋。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招聘工作的指導、管理和監督。
敬請廣大報考者認真閱讀招聘公告。
原標題:2018年臺州市屬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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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8年5月4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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