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湘西州教育和體育局管理選調教師公告【招29人】
根據教育發展和教學需要,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通知》(湘組發〔2015〕26號)和《湘西自治州州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一般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州人社發〔2017〕62號)文件精神,報州人民政府同意,經州人社局核準,州溶江中學、吉大師院附小公開選調教師29名。為確保選調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選調原則
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州教育和體育局管理的部分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及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下,原則上按照發布信息、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調入等程序進行。
二、選調范圍
州溶江中學面向社會公開選調初級中學及以上在編在崗教師。吉大師院附小面向全州公開選調小學及以上在編在崗教師。
三、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操守;
3.具備選調崗位所需的學歷及專業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年齡條件及其他條件;
5.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2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6.近3年來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具體條件
州溶江中學
1.具有崗位要求的相應條件;
2.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年齡可適當放寬至45周歲(1972年5月16日后出生)。(1)正高級教師或特級教師;(2)州級及以上教師或班主任;(3)縣級及以上。
吉大師院附小
1.具有崗位要求的相應條件;
2.具有中小學一級及以上教師專業技術職稱;
3.具有縣級及以上教師或稱號;
4.具有高級職稱的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77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員不得參加選調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受處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5.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選調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6.尚在新錄用人員試用期的;
7.現役軍人;
8.科級及以上領導干部;
9.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崗位、計劃及要求
詳見《2018年湘西州教體局管理的部分公開選調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五、選調程序
(一)發布信息
選調信息通過湘西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政務網、湘西自治州教育和體育局政務網、湘西經濟開發區政務網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及要求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2018年5月14日-16日。
3.報名地點:湘西經開區吉鳳街道辦事處(湘西經開區開發路7號灣溪派出所旁)。
4.報名要求:⑴考生只能選擇一所的一個崗位進行報考,報名后不得更改報考和崗位;⑵報名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和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張(2006年1月1日后參加工作的,須提供《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填寫《2018年湘西州教體局管理的部分公開選調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點報名;⑶報名人員須經單位同意(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并經主管部門批準(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方可報名。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的專業填寫。專業認定參照《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3)。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州教體局會同選調單位認定。
(三)資格審查
報考對象由州教體局會同選調單位進行資格審查。現場報名時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后方可報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在州教育和體育局政務網公示,在規定時間內統一核發準考證。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筆試前資格復審、擬調前資格終審,并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
(四)筆試
每個崗位的選調計劃數與報考人數原則上應達到1:3的比例方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但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報州人社局商議后,確定是否開考或核減、取消選調計劃。實際參考人數未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筆試、面試成績分別要達到6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個程序。
1.筆試:考試科目為專業知識和教育學、心理學合卷,總分100分,專業知識占70%,教育學、心理學占30 %。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2.筆試時間及地點:州溶江中學筆試時間2018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吉大師院附小筆試時間2018年5月27日(上午9:00-11:00)。筆試準考證于2018年5月24日—25日到湘西經開區吉鳳街道辦事處(湘西經開區開發路7號灣溪派出所旁)領取。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五)面試
州溶江中學面試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總分100分。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該崗位選調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若確定為面試對象的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則按專業知識成績從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若專業成績又相同,則同時進入面試程序。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吉大師院附小無面試程序。
(六)體檢
州溶江中學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合成綜合成績。根據崗位選調計劃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綜合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若面試成績又相同,則按筆試的專業成績從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吉大師院附小根據崗位選調計劃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筆試成績相同,則按筆試的專業成績從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必須在縣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由州教體局會同選調單位組織實施。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規定的時間內對可以復檢的項目申請復檢。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若體檢出現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則不遞補。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為考察對象,由州教體局會同選調單位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產生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八)公示
考察結束后,按照有關規定程序確定擬選調人選。擬調人員名單在湘西州教育和體育局政務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調入
擬調入人選經公示無異議后,按相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不符合條件的不予調入,產生的崗位空缺,亦不再遞補。
六、本方案由湘西自治州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743—8233365(州溶江中學)
0743—8224326(吉大師院附小)
監督電話:0743—8225413(州紀委駐州教體局紀檢組)
原標題:2018年湘西州教育和體育局管理的部分公開選調教師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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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教育和體育局
2018年5月4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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