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滁州城市職業學院招聘公告【招32人】
5.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筆試考試費用。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金證明和低(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6.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7.筆試應聘人員務必于2018年5月25日至5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持有效身份證和繳費發票到滁州城市職業學院圖文中心樓6樓648室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試
1.筆試
(1)筆試內容:《高等教育學》和《高等教育心理學》。
考試時限為120分鐘,分值為100分。
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筆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8年5月27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9:00—11:00 《高等教育學》和《高等教育心理學》
筆試地點設在滁州市城區內,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滁州城市職業學院網站公布。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由滁州城市職業學院在其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給筆試成績加2分。筆試設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需達到60分(含加分),低于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2.面試
面試實施方案嚴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的和紀律要求實施。
(1)面試人員的范圍。免筆試的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直接進入面試,其他崗位報考人員按照考生筆試成績從到低分順序與崗位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
(2)面試的形式和程序。面試根據招聘崗位要求采取試講、說課等形式進行,具體辦法在面試實施方案中公布。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向應聘人員宣布。面試成績設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3)面試時間及信息查詢。面試實施方案及相關信息在滁州城市職業學院網站公布。內容包括:招聘崗位及入圍人員、面試程序與規則、面試內容、方式和時間、地點以及聯系人、聯系電話、監督電話等事項。
(4)考試成績計算
參加筆試和面試的應聘人員總成績為: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免于筆試直接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為實際面試成績。以上考試總成績在面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滁州城市職業學院網站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按照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由到低分順序與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員。如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低排序,面試成績仍相同的,采取加試的形式確定;免于筆試直接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相同的,采取加試的形式確定。
體檢工作由滁州城市職業學院統一組織,按照人力資源社會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由滁州城市職業學院組織,由兩名及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考察組負責復查核實應聘者報名資格條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據實撰寫考察材料。
對體檢或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從考試、體檢、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滁州城市職業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新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國辦發〔2002〕35號、皖政辦〔2006〕13號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規定,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招聘單位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按照“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要求組織實施,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監督電話:0550-3566042)。
本公告由滁州城市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原標題:滁州城市職業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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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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