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衢州市教育局招聘公告【招39人】
(七)考核
考核按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及衢委辦〔2007〕90號文件要求,結合事業單位招聘的基本條件和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和標準執行。以下幾種情況作為考核不合格:
1.曾有嚴重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的行為,并經有關部門認定的;
2.曾受到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處分、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處分的;
3.曾受過勞動教養的或近兩年內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以及參與賭博賭資較大,被有關部門處罰的;或曾組織、利用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被有關部門處罰的;
5.曾被有關部門認定參與邪教、吸毒、色情、盜竊、貪污、賄賂、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
6.受行政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或受黨、團內警告未滿一年或受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7.近兩年內,在事業單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確定為不合格的,或因嚴重違反紀律、規章制度而被單位依法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未滿一年;
8.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在招錄過程中有違紀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
9.有不適宜招聘崗位其它情形的。
考核不合格可依次遞補。
(八)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www.qzrls.com)和衢州市教育局網站(www.qzedu.net)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
決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遞補。
(九)聘用
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執行。擬聘用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視同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原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入圍面試須書面報告所在單位,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由本人與所在單位協商解除聘用關系后,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2018年應屆畢業生按畢業生報到程序辦理,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按時畢業或未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教師資格證未作要求的教師崗位招考錄用人員,要求錄用后兩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未能按時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者按相關規定予以辭退。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聘用合同簽訂后,招聘單位應及時通過衢州市人事業務管理信息系統打印《衢州市市屬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一式4份),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審核,再做好存檔工作。
五、注意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www.qzrls.com)和衢州市教育局網站(www.qzedu.net)公布。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包括專業資格審查辦法、考試大綱、核減指標公示、筆試成績、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入圍體檢人員名單,擬錄用人員名單等)均通過以上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2.招聘崗位所需專業,由市教育局依據教育部專業目錄設置負責審核。對報考崗位、學歷、所需專業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市教育局聯系。
3.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且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4.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5.整個招聘過程一個崗位只限遞補一次。
6.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人力社保局和市教育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聯系電話:3081906、3087081市人力社保局
3081591、3080628 市教育局
原標題: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衢州市教育局關于2018年市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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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衢州市教育局
2018年4月2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