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四川攀枝花市西區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公告【招9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批準,我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攀西人才網http://www.pxrc.com.cn和攀枝花市西區公眾信息網http://www.pzhsxq.gov.cn/發布):
一、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和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其中,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報考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執(職)業資格證書、職稱任職資格證和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考環節或不予聘用,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報考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2年5月8日以后出生)。其中: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77年5月8日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有關回避規定。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檢監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5.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報考者畢業證書所注專業應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相同。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5.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7.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人員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8.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聘單位及名額
見《攀枝花市西區2018年上半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附件1)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其中:報考西區區委區政府接待辦崗位的考生,于2018年5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攜帶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到攀枝花市西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306室(攀枝花市西區百花路5號,西區政府附樓)報名,領取參加技能測試通知書,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普通話、接待禮儀及相關知識,技能測試的時間及地點見《參加技能測試通知書》。技能測試合格人員名單將及時在攀枝花市西區公眾信息網公布。通過技能測試的考生方可報考該崗位。
(二)報名時間:2018年5月8日—5月11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三)報名地點:攀枝花市西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二樓會議室(攀枝花市西區百花路5號,西區政府附樓)。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