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廣東香洲區城市管理局選聘法律顧問公告【招2人】
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健全我局法律顧問體系,我局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為建設法治政府奠定良好基礎,參照歷年《珠海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法律服務協議采購有關事項的通知》相關規定,決定選聘專職律師擔任我局法律顧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聘任人數
2名
二、外聘法律顧問聘任條件
(一)熟悉行政許可法、合同法、勞動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等法律法規,對政府采購合同、招投標工作有豐富經驗,了解行政法領域相關法律規定,曾擔任過大型國企事業單位或政府部門法律顧問者優先;
(二)政治素質高,擁護中國共產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
(三)忠于憲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驗,專業能力較強;
(五)嚴格遵紀守法,未受過刑事處罰,且沒有不適宜擔任兼職法律顧問的情形;
(六)本人及其所在律師事務所近3年內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者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
(七)本人及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近3年內未受過城市管理執法部門的行政處罰;
(八)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外聘法律顧問工作職責
(一)為本機關的重大行政決策、重要行政行為提供法律意見;
(二)為本機關制定、審查規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見;
(三)代理本機關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民事訴訟、仲裁、執行和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
(四)參與本機關重大項目的洽談,協助草擬、修改、審查重要的法律文件;
(五)參與編制、審查本機關招標文件,審查以本機關為一方當事人的重大政府合同;
(六)參與處理涉本機關及法律事務的重大突發性、群體性事件;
(七)對本機關全體工作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培訓,協助本機關進行法治宣傳和普法教育;
(八)其他需要法律顧問參與的事項。
四、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26日止。
(二)報名方式:
(1)請在“珠海香洲”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zhxz.gov.cn/zwgk/jyh/qzfgzbm_8668/qcsglj/tzgg_9500/)下載《珠海市香洲區城市管理局法律顧問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并請書面填寫。
(2)相關學歷及職稱、執業證書、榮譽稱號等證明材料,可同時提交。
(3)請在報名期限內將上述材料直接提交或配送,地址:珠海市香洲區香悅路63號香洲區城市管理局418室,法規宣教室收,咨詢電話:0756-2635872,傳真號碼:0756-2635873。
五、選聘方式
(一)對象為按照《關于2018-2019年度珠海市政府法律服務協議采購項目供應商報名事項的通知》要求報名的律師事務所,選聘律師為在《2018-2019年度珠海市政府法律服務協議供應商報名結果公告》《2018-2019年度法律服務協議律師事務所相關信息一覽表》中的協議律師。
(二)由本機關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綜合考慮律師的學歷、履歷、執業期限、專業特長以及在政府行政專業領域的職業經驗等因素,選定法律顧問人選。
六、法律顧問工作方式
每月指定一天在本機關坐班,集中處理相關事務,并在《法律顧問審查意見表》上簽名確認提出過的法律意見,其余時間可以通過電話、傳真、電郵、微信、QQ、當面咨詢等方式提供顧問服務。
七、聘任及管理
以珠海市香洲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名義與擬聘請律師及其所在律師事務所簽訂法律顧問合同,并向聘請律師頒發聘書。每期聘期兩年,期滿后由本機關考核,并按照市政府相關規定,提出是否續聘意見。
八、法律顧問費用
法律顧問的顧問費用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按照珠海市政府相關規定,法律服務委托合同的簽約價不得高于叁萬元整/年(¥30,000.00/年),涉及訴訟、復議案件收費標準由雙方在顧問合同中約定。
原標題:珠海市香洲區城市管理局2018年法律顧問選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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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