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杭州西湖區第四批事業單位招聘公告【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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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區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共有18家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9名工作人員,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條件詳見《杭州市西湖區2014年第四批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見附件1)。
二、報名有關事項
1、報名時間:2014年9月12日—13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報名地點:西湖區行政服務中心5樓517室(競舟路228號)。
2、報名時需攜帶以下材料:(1)西湖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見附件2);(2)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張、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4)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無戶口本人員須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內的戶籍證明;(5)報考崗位有職稱(資格)要求的,須提供職稱(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6)報考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同時提供與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縣(區)級以上社險部門出具的個人養老保險繳納清單(須加蓋公章)。
3、其他說明:(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齡、工作經歷等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14年9月12日。在全日制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2)戶籍審核以2014年9月12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3)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的須在1979年9月12 日及以后出生;(4)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或具有報考崗位專業對應高級職稱的人員戶籍不限;(5)杭州城區戶籍包括上城、下城、拱墅、江干、西湖、高新(濱江)、蕭山、余杭區的戶籍;(6)本次報名均須提供崗位所要求的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脫產在讀專升本人員、脫產在讀研究生等人員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7)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如崗位需求數和報名人數比例未達到1:3,則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招聘崗位因報名人數不足被取消的,已報考該崗位人員可在電話通知的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8)專業條件參照《全國普通高等本科專業參考目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進行審核;(9)報考人員與招聘的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從事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該單位的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也不得應聘與單位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10)年齡、學歷、專業、戶籍等具體報考條件以《杭州市西湖區2014年第四批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明確的為準。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比例為50%。筆試類型為綜合基礎知識和綜合應用能力(寫作),筆試總分為100分,衛生系統醫技崗位加考衛生專業卷(占筆試分的50%)。現場報名資格初審合格人員,請憑本人身份證于2014年9月18日9:00—16:30到西湖區行政服務中心(競舟路228號)5樓519室領取筆試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的視為放棄。筆試時間暫定于2014年9月20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請以筆試準考證為準。筆試成績在西湖區人才網進行公布,不再另行告知。成績公布后,按照筆試成績從至低分以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對參加面試的考生,在發放面試通知書前進行資格復審(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不符合規定的報考人員,一經發現,當即取消其相應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面試時間、地點、要求另行通知,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核對象,面試成績當場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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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