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安徽宣城宣州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8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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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體檢和考察人數依總成績從到低分順序,按與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若總成績相同,依次以面試成績、筆試合成成績、專業知識成績、公共基礎知識主觀題成績得分高者。
3、體檢工作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4、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時要廣泛聽取意見并查閱相關檔案資料,同時對其報考資格再次進行審查。若發現報考者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不真實或考察不合格的,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出現人選缺額的,或在擬招聘人員公示結束前因應聘者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招聘人選缺額的,在同一崗位應聘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
(七)公示
招聘各環節的結果均在宣州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宣州人力資源信息網等網站上公示3天。其中,確定的擬聘用人員的有關信息,公示7天。
(八)報批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規定,報送相關材料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經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組研究同意后審批。報送材料包括:擬聘人員名單、《宣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成績按崗位排序表》、《宣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批表》(在編正式工作人員填寫《宣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調動報批表》)、人事代理人員“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格等證書復印件、考察材料等相關材料。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1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簽訂聘用合同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等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期為五年。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招聘工作紀律
(一)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人事、財務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二)嚴格執行《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等規定,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嚴肅招聘紀律,規范招聘程序,認真落實人事考試工作規則和與責任追究等制度,自覺接受人民群眾和新聞媒體、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廣大考生合法權益,選人用人公信度。
(三)在招聘過程中違反干部人事紀律及本方案的行為必須立即予以制止和糾正。
(四)對有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第30條、第31條、第32條和《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定情形的,將追究責任、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宣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政策、考務咨詢電話:0563-3025555(區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監督電話:0563-3023465(區監察局舉報中心)、0563-3023256(區人社局紀檢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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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下半年宣州區事業單位招聘崗位、數量、條件一覽表.xls
宣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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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