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貴州貴定縣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27人】
(二)網上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為2018年4月23日9:00至4月29日18:00。
1、資格初審由各招聘單位具體負責。各招聘單位對已經提交報名申請的報考人員信息必須在24小時內審核完畢。
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填報的個人信息,對照《招聘簡章》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予以審核通過。
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符合要求的照片。
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聘單位須下載并打印留存報考人員報名信息表,供現場資格復審和考察等環節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人員,在報名期間(2018年4月27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報名申請。
因報考人員未認真閱讀或誤讀《簡章》及職位表(附件1),報考不符合條件職位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報名繳費環節的,在資格初審期間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由考務機構給予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繳費結束后仍未改報的,取消考試資格;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無效并追究初審相關人員的責任。
2、報考人員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可自行按正確姓名、身份證號重新報名; 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其他信息有誤的,須本人向招聘單位申請,經招聘單位及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到考務部門修改。
3、截止2018年4月27日16: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可于2018年4月28日18: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職位不得修改),招聘單位4月29日18: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后請及時登錄查看詳細信息欄目中的審核狀態,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
4、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18年4月23日9:00至4月30日18: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繳納100元考務費。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打印兩份《報名信息表》供加分審查等環節使用。
網上繳費結束后,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不含昌明鎮、云霧鎮、沿山鎮、盤江鎮、德新鎮、新巴鎮所屬事業單位及縣部門設置在以上六鎮的事業單位),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減少的,該職位的報考人員不得進行職位調整。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商改報單位同意后,給予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因所報考職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棄報考或無適合職位改報的,考務部門給予退費。改報職位和退費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5月2日17:00。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 在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網上進行公示。
5、筆試準考證發放
報名確認并繳費后,報考人員于2018年5月22日9:00至24日9:00登陸“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
(三)加分
1、加分政策。少數民族報考人員在筆試環節成績計算時加2分,其中少數民族報考人員報考定向招聘少數民族職位的不予加分。
筆試環節成績=筆試成績+少數民族加分。
2、加分審查。加分審查工作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具體實施時間和方式另行公布。逾期未辦理加分手續的人員,視為放棄加分。經審查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公布前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予以加分。
六、少數民族語言能力測試
報考須進行少數民族語言能力測試職位的人員,在筆試前參加相應少數民族語言能力測試。少數民族語言能力測試合格的,方能參加筆試。少數民族語言能力測試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考試
(一)筆試及合格分數線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實行分類考試。考試類別根據招聘崗位工作實際情況分為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和醫療衛生類(E類)五個類別。其中醫療衛生類(E類)又下設中醫臨床崗位、西醫臨床崗位、藥劑崗位、護理崗位、醫學技術崗位、公共衛生管理崗位6個小類。考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相應類別的兩科考試。不同類別分別命制《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試題,筆試考生根據所報職位對應的“考試類別”使用相對應的題本和答題卡。
筆試時間為2018 年5月26日。具體安排如下:
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150 分)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150 分)
兩科連續進行考試,中間不間斷(《綜合應用能力(E類)》的試題本為合訂本,請參加醫療衛生類(E類)考試的考生認真閱讀試 題本的相關說明,根據報考崗位選做相應部分)。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未完成筆試所有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
筆試成績公布后,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筆試環節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環節最低合格分數線”是指進入下一環節的筆試成績與少數民族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績),并在“貴定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按照現場審查方式進行,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對象為達到筆試環節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加上加分后,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列入資格復審人員范圍。
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須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1、畢業證書(應屆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學位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網上打印的本人報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
4、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中,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還應加蓋縣級以上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5、“四項目人員”須持“基層服務項目證書”或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基層服務項目身份證明,證明上須注明服務項目、起止時間及服務地點;
6、服務期滿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須提供服務縣(市、區)教育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
7、退役大學生士兵需提供有效退役證明;
8、“村兩委人員”須提供經縣委組織部或縣民政局確認任滿1屆的相關證明;
9、中共黨員需提供所在黨支部出具的黨員證明;
10、獲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執業(職業、上崗)資格或特殊專業方向的報考人員須提供相關職稱、執業(職業、上崗)資格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11、報考定向招聘“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的貴定縣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職位的考生須提供本人或家庭的《貴州省貧困戶登記卡》原件復印件,縣扶貧局出具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成員證明,從事扶貧工作所在單位證明或基層服務項目證明。
12、報考定向招聘貴定縣人民政府與黔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簽訂的訂單培養班2017年畢業生職位的考生須提供《政府訂單招生培養就讀承諾書》(貴定縣)原件復印件。
13、考務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各招聘單位按照《招聘簡章》和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表》及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由負責資格復審的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經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環節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列入資格復審人員范圍。招聘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經資格復審,復審合格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達不到要求的,按規定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如因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必須書面簽署黔南州事業單位考試聘用誠信報考承諾書。進入體檢及以后環節,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棄資格的,5年內不得參加黔南州范圍內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和職位調整情況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向社會公示。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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