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蘇灌南縣教育局所屬赴高校招聘新教師公告【招10人】
2.資格復審材料
(1)《報名表》(附件2,應聘人員下載后先在電腦上填寫基本應聘信息,然后正反面打印,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需手簽)。
(2)近期同底免冠1?彩色照片1張。
(3)在有效期內的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4)各層次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就業協議書、就業推薦表);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5)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證申辦情況的證明)
第(3)-(5)項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還。對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崗位條件、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均取消考試資格。應聘人員報名經資格復審通過后,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三)開考比例
各崗位開考比例均為1:3,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核減招聘崗位數,直至不予開考,并及時通知相關應聘人員改報其他符合應聘條件的崗位或取消報名。相關信息將在灌南在線教育專題欄目公布
六、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的形式,由灌南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
面試主要評測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綜合能力。面試評委組對應聘人員的專業素養及能力、基本素質和舉止儀容儀表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分。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見面試通知書。
七、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由灌南縣教育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灌南縣教育局按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實施考察。
八、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灌南在線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成績、排名等。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異議影響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該崗位的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九、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灌南縣人社局審核備案后,由灌南縣教育局組織選崗。按考試成績高低順序,在相應的招聘崗位范圍內按從到低分的先后順序,進行公開、自主選崗,具體選崗崗位詳見《分配表》。
選崗后,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十、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或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單位將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應聘人員考試時間、地點以及相關安排,在此期間,應聘人員務必要保持報名時預留的通訊工具暢通,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三)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不保留聘用資格。
(四)2018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證書,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紀律監督
灌南縣紀委監察委第三派駐紀檢監察組
監督舉報電話:0518-83236689
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監督舉報電話:0518-83968833
十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灌南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灌南縣教育局所屬2018年赴高校公開招聘新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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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灌南縣教育局所屬赴高校公開招聘新教師崗位表.xls
2018年灌南縣教育局所屬赴高校公開招聘新教師報名表.xls
2018年灌南縣教育局所屬赴高校公開招聘新教師崗位分配表.xls
灌南縣教育局
2018年4月10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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