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慶墊江縣文化委所屬事業單位考核招聘2名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面向往屆畢業生公開考核招聘2名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具體崗位詳見《墊江縣文化委所屬事業單位2018年公開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無紀律處分記錄。
3. 符合崗位要求的招聘條件。
4.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前一天。
6.自愿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5周年及以上,服務期內不得轉聘到縣外。5年內主動提出與聘用單位解聘的,則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且按照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7.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等規定的有關要求。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現役軍人;墊江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
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截止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程序
凡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簡章中的一個招聘單位的一個崗位報名。
招聘簡章分別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一)報名、考核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8年4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報名地點:墊江縣人力社保局5樓會議室(重慶市墊江縣桂陽街道月陽路87號)
考核時間:2018年4月21日(星期六)下午15:00開始
考核地點:墊江縣人力社保局5樓會議室(重慶市墊江縣桂陽街道月陽路87號)
聯系人及電話:李老師 023-74616156
周老師 023-74602971
(二)報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報名須持本人真實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如實準確填寫《墊江縣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并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張,同時按規定繳納考務費。
只采用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電話、傳真及網上報名。如需委托他人報名,上述所需資料不變,同時出具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各崗位報名人數、通過資格審查人數及最終繳費人數一覽表于報名當天在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告公示人事人才欄目公布。
(三)考試考核
考核由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同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組成考核組,對符合條件的考核對象進行考核。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綜合素質,考核采取面試方式進行,包括現場專業答辯和結構化面試,主要內容為專業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求職動機與擬聘職位匹配性等。
考核采用量化計分方式,分值為100分,考核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簽訂擬聘協議人選,考官對考生考核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核中未形成競爭的崗位,需通過票決方式,須有考核小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員表決同意通過,方可確定為簽訂擬聘協議人選。考核成績現場公布,當日簽訂擬聘用協議。
考核合格者若自動放棄應聘資格,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和縣主管部門研究同意,簽訂擬聘協議前其缺額在考核合格者當中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核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其余情況出現的缺額一律不遞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