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金華浦江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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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照實際參加考試總人數淘汰10%的人數比例,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合格分數線及以上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名額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計劃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對基本知識的掌握及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思維反映能力和氣質風度儀表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各崗位參加面試人員與招聘名額出現1:1的比例時,面試成績合格分為7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總成績(滿分100分,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3、體檢、考察。
根據總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職位計劃數的1:1.5比例確定體檢人員(有小數的四舍五入;其中招聘計劃2名及以下的,按1:2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
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報考教師職位體檢按照上述標準執行,有特殊行業要求的部分體檢項目,其標準如嚴于上述規定的,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和聘用資格。
體檢結束后,從到低分按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考察工作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4、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后,在體檢、考察入圍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人員并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問題反映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戶口為農業戶口的,聘用之前須轉為非農戶口)。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
五、其它事項
1.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職位,將按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2.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考發〔2007〕32號)執行。
3.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4.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到2014年9月1日。
5.體檢、考察工作實施前,國家或省出臺新的體檢、考察政策的,按新政策執行。
6.山區小學教師聘用后山區服務期不少于5年;報考體育教師、特殊教育教師的人員,聘用時若沒有教師資格證的,應當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在規定時間內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解除聘用合同。
7.筆試成績、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總成績、體檢入圍人員及體檢結果、擬聘用人員等均在浦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www.pjhrss.gov.cn)、浦江縣人才網(www.pjren.com)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及時登錄查詢。
8.咨詢電話:0579—84183375。
原標題:2014年浦江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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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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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