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成都大學招聘公告【招39人】
八、考核
體檢合格者由成都大學對其進行考核。考核工作參照《關于我市2004年考錄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體檢、考核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成人辦發〔2004〕109號)文件規定執行。因個人原因導致成都大學無法對其進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已參加面試且總成績60分及以上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成都大學確定為擬聘人員,在成都大學人事處網頁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取消擬聘人員資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聘用及報到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成都大學報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確認。
擬聘人員如系應屆畢業生,成都大學與其簽訂《就業協議書》并明確報到時應交驗的應聘資格條件中要求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擬聘人員應在成都大學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并服從工作安排。未經成都大學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一、紀律和監督
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的規定要求開展公招工作。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成都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咨詢:成都大學人事處,028-84616225;監督舉報:成都大學紀委辦公室(監察處),028-84616226)。
十二、其他
招聘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成都大學在成都大學人事處網頁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等程序的,責任自負。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本次考試未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成都市和成都大學無關,特此提醒。
成都大學人事處地址:成都市龍泉驛區成洛大道2025號成都大學行政樓220室,電話:028-84616225。
原標題:2018年成都大學公開招聘39名工作人員的公告
點擊下載>>>
成都大學
2018年4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