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省玉溪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970人
一、招聘崗位、職數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證書、專業、技能條件;
5.具有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4月16日至2000年4月15日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或中級職稱者,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8年4月16日至2000年4月15日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副高以上職稱者,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1973年4月16日至2000年4月15日出生)。2018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不限年齡。崗位有具體年齡要求的以崗位表為準。
7.非玉溪市戶籍或生源的報考人員(不含服務基層四類人員),須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8.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參加公務員考試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因嚴重違紀被取消考試資格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2)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報考;
(3)2018年4月16日以前參加全國范圍內2018年公務員考試、事業單位招聘被確定為擬錄用人員的不得報考(含機關事業單位已簽訂就業協議的);
(4)2018年4月16日屬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的不得報考;
(5)現役軍人、非2018年畢業的在校學生不得報考(其中,在校的全日制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報考);
(6)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單位、崗位、職數及具體報名條件
見附件:《玉溪市2018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專業目錄參照《2018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目錄》。
請考生報名前認真閱讀公告、崗位表及《報考指南》,確保自身符合所報崗位條件和公告要求。如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審查通過的情況發生時,考生須積極配合進行相應處理。
(三)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2018年全省事業單位定向招聘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工作公告》,2018年玉溪市定向招聘參加我省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納入此次公開招聘,此次定向招聘的對象為參加我省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且服務期間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具體招聘對象如下:
1.“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以下簡稱“特崗教師”):2013年、2014年由省教育廳公開招聘的,服務期滿三年,取得《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未轉為正式在編教師且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特崗教師”;2015年云南省教育廳公開招聘的,截至2018年4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特崗教師”。
2.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2014年、2015年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統一招募,服務期滿兩年,取得《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三支一扶”人員;2016年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統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8年4月1日仍然在崗的“三支一扶”人員。
3.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國家項目和地方項目的高校畢業生:2013年(限服務期為三年的)、2014年、2015年由共青團中央、共青團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團委招募,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西部計劃”志愿者;2016年由共青團中央、共青團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團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8年4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參加“西部計劃”國家項目和地方項目的高校畢業生。
大學生村官的定向招聘工作,按組織部門的要求另行組織實施,不屬于本次定向招聘范圍。
定向招聘單位、崗位、職數、條件見《玉溪市2018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中備注為定向招聘的崗位。(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