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六安裕安區區直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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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及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精神,經區政府同意,并報市人社局批準,由區人社局面向社會、統一組織開展2014年度裕安區區直部分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為做好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組織原則
(一)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
(二)堅持嚴把政策,規范操作。
二、招聘計劃
2014年度裕安區區直部分事業單位計劃公開招聘22名工作人員。詳見《2014年度裕安區區直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設置表》。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年齡條件”中“30周歲以下”為“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構成原人事部6號令規定的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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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