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肅定西市直事業單位補充招聘公告【招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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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甘辦發〔2011〕22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6號)和《定西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試行)》(定政辦發〔2011〕231號)、《定西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的補充意見》(定政辦發〔2014〕97號)、《關于取消定西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加分項政策的通知》(定政辦發〔2016〕130號)精神,經研究決定對定西市2017年市直部分未達到1:3的筆試開考比例的崗位招聘條件進行調整,現將招聘事項補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市直事業單位招聘22名工作人員,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
二、招聘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風正派,服從組織分配。
2.身體健康,年滿18周歲以上(1999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及技能條件。其中,應聘人員畢業證上標注的學歷及專業(專業方向)應當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專業(專業方向)一致。
4.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招聘:
(1)曾因違法受到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曾被開除公職的。
(5)未取得招聘崗位所要求相關資格證件的(以報名之日為準)。
(6)記入我市統一招聘工作誠信檔案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
2018年4月11日---4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報名地點:
定西市人社局業務綜合樓二樓人力資源市場(新城區漳縣街12號),咨詢電話: 0932-8235619。
3.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現場采集準考證照片。
4.報名與資格初審:
(1)國家計劃內招收且已報到注冊的定西市未就業普通院校畢業生,持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擇業證(或無具體就業單位的報到證)、戶口遷移證(或戶口簿)、身份證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報名。
(2)報考教育教學單位的畢業生應具有與招聘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職教師資除外)。尚未申請教師資格證的師范類畢業生可直接報考,所學專業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非師范類畢業生要具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或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3)因婚戶籍遷入我市的外市生源考生,需提供本人結婚證,并在我市登記結婚一年以上(2017年4月11日之前登記結婚)。
(4)近期正面免冠二吋彩色照片1張。
(5)報考者須現場填寫《定西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報名后填寫信息不可更改,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
5.報名費:每人150元。
6.開考比例:筆試開考比例一般不低于崗位招聘人數與崗位報名人數的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筆試成績要達到60分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7.準考證:領取時間于2018年4月25日后在定西市人社局網站公告。考生在考前3天內到市人社局領取準考證,考前不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二)筆試
1.考試組織:由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本次考試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單位(機構)舉辦任何考前輔導班。
2.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以準考證上的時間為準。本次筆試實行“裸考”,所有考點及考場不提供物品寄存服務,請考生提前做好物品寄存,并于考前1小時到達考點,積極配合考點安檢和監考人員的入場安全檢查。
3.筆試地點:在市政府所在地集中考試。
4.筆試內容:為擬招聘崗位的專業綜合基礎知識。
5.筆試時攜帶的證件:考生只準攜帶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進入考點,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筆試。考試所需的文具由定西市人社局統一提供,考生不得攜帶文具、書籍、資料、稿紙、通訊工具、電子設備(包括智能電話手表、計算器等)等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點,一經發現按違紀處理,取消考試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今后三年內不得參加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6.成績發布:筆試成績在定西市人社局網站向社會公布。
(三)面試
1.市廣播電視臺播音與主持藝術崗位先進行面試,面試合格后方可進入筆試,面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其他有面試、試講和技能測試程序的招聘崗位,筆試成績發布后,根據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崗位招聘計劃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人數不足以上比例的,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在面試前劃定最低分數線并書面通知考生。資格復審后符合條件的人員,領取面試通知單。
2.對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按期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其相應的資格,形成的空缺按該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
3.面試方案經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后,筆試前在定西市人社局網站公布。
4.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單原件,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面試。
(四)成績
1. 無面試環節的招聘總成績為筆試成績。若同一崗位報考者的總成績在該崗位招聘人數的末尾出現并列時,采取加試筆試的辦法,由到低分確定最終人選。
2.有面試環節的招聘總成績,除個別崗位外,其余崗位的招聘總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
(五)考察
考試工作結束后,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按各崗位招聘人數及考試總成績,由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組織實施。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學習成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寫出考察材料,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因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按該崗位最終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六)體檢
對考察合格者,由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在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未按時集中的考生視為放棄體檢,按該崗位最終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體檢標準參照新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確定。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須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按該崗位最終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聘用資格記入個人誠信檔案且今后三年內不得參加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體檢和復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七)公示、審批、聘用
對經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市直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報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審核合格者通過定西市人社局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天。對審核、公示不合格或確有問題的人員,取消資格,從本崗位應聘人員中按最終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對公示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市直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報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經批準聘用的人員,在聘用文件規定的時間內到崗,逾期不到者視為放棄。到崗后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實施崗位聘用、兌現相應待遇,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有關事項
1. 定西市人社局網站是發布招聘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在整個招聘工作期間,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相關公告、通知、公示等信息,同時應確保報名時所留手機號碼暢通。
2.準考證是應聘人員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必備證件,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
3. 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所繳費用不予退還,并記入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誠信檔案。被記入誠信檔案的人員,今后三年內不得參加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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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4月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