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十堰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招203人】
(二)面試
面試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綜合素質,以及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面試方式詳見《崗位表》(附件1),總成績為100分。
1、確定面試入圍人選。
筆試結束后,按1:3的面試入圍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市委黨校基礎理論教師崗位面試入圍比例為1:5)。對達不到1:3比例的急需緊缺崗位人員、邊遠艱苦崗位人員和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博士學位研究生、專業技術副高及以上任職資格、工勤技能高級技師任職資格),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批準,面試人數之比可放寬到1:2。
2、面試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入圍人選應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數低于1:2的招聘崗位予以取消,面試資格復審應在面試公告發布前完成。筆試成績公布后,資格復審公告在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上公告。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
(1)第二代身份證、準考證、本人簽名確認的《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5)。
(2)按《崗位表》(附件1)“招聘條件”要求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按《崗位表》(附件1)“招聘條件”要求,提供相關職稱證、職(執、從)業證等;
(4)按《崗位表》(附件1)“招聘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考生須提供崗位工作經歷的有效證明(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社保繳納證明或工資發放證明等),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相關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按足年足月累計。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等工作經歷不作為報考專業工作經歷。
(5)已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正式在編人員,需提供單位蓋章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6)按《崗位表》(附件1)“招聘條件”要求,提供其他相關資料。
未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應聘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未出具聲明而單位確實無法聯系考生本人的,應由招聘單位2名以上工作人員確認并記錄在案證實。因取消面試資格或考生自愿放棄出現的面試人選缺額,可以按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不超過2次。
其中市教育局小學語文、小學數學2個崗位在資格復審完成后采取抽簽的方式,每個崗位再分成兩組參加面試。
3、發布面試公告
面試公告至少在面試開考前5天發布,面試公告在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及相關主管部門網站發布,不再另行通知。市委黨校的基礎理論教師、市教育局的初中體育、小學體育、高中體育、高中汽車模擬駕駛通用技術、中職體育、中職汽車實習實訓等7個崗位由各主管部門發布面試公告、解釋和組織面試,市人社局負責指導和監督;其余崗位的面試由市人社局組織。
面試公告發布后,在面試舉行前5天內,入圍考生棄權的不再遞補。對只有一人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本場考試(同一考官組、同一面試題本條件下所有面試考生) 的平均分,方可列為體檢、考察對象;未達到平均分的,取消該職位。
4、面試時間、地點
詳見面試公告。
考生持本人筆試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未按要求參加面試的或逾期未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三)成績計算
1、綜合成績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相應比例+面試成績×相應比例。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實行百分制,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具體比例以《崗位表》(附件1)為準。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如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則進行筆試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政策性規定加分
(1)根據鄂人〔2006〕16號和十政辦發[2013]176號文件規定,截止2018年8月1日,對“三支一扶”和十堰城區(茅箭區、張灣區)社區網格員服務期滿2年且兩個年度考核等次均為合格及以上的,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在百分制折算后的筆試成績上增加5分。請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和《“三支一扶”人員報考優惠申請表》(附件6)或《網格員報考優惠申請表》(附件7)于2018年4月19日8:30--17:30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市府路9號313室)辦理筆試加分手續。今年在崗但還未考核的,持服務地“三支一扶”辦或社區網格管理監管中心開具的證明前來審核。
本人因事不能辦理的,可委托他人辦理,除上述資料齊全外,還需出具委托書。逾期不申請的,視為放棄加分。
(2)已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的原“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和網格員,如參加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再重復享受事業單位招考加分優惠政策。
(3)同時符合“三支一扶”和網格員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