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潛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招142人】
根據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相關規定和潛江市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擬面向社會招聘142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的總體安排
本次招聘工作的網上報名、初審、繳費、打印筆試準考證和筆試5個環節的考務安排與湖北省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同網同時段進行。筆試成績發布、面試前的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等筆試后續招聘考務環節和本次招聘所有事項按本公告進行,考生應仔細閱讀本公告,避免與省直或其他市州的招聘公告混淆。
潛江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潛江市教育局分別負責所屬事業單位招聘筆試后續的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等環節的組織實施,以及發布筆試后續各招聘環節的相關信息,市人社局監督指導。
二、招聘單位、崗位計劃數及條件
詳見《2018年度潛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表格見附件1)。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國民教育系列畢業證書;
(六)具有正常履行所報考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18周歲及以上;
(八)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4月2日(如:年齡要求30歲及以下,即為1988年4月2日及以后出生的,其他依此類推);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 2018年7月31日(如:工作經歷要求有2年工作經歷,即為2016年7月31日及以前畢業的,其他依此類推);畢業證取得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7月31日,港、澳、臺學習和國外留學人員須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
高學歷人員可以報考相對低學歷要求的崗位,但須符合該崗位所需學歷對應的專業要求和相關條件。若應聘人員為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不得以較低學歷報考。
已聘用為市衛計委所屬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報考市衛計委所屬事業單位的,在面試前的資格復審時,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已聘用為本市教育系統在編在冊的工作人員(含江漢油田教育實業正式教師),不得報考市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的招聘崗位。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招聘考試:
(一)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二)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三)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四)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
(五)現役軍人;
(六)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具體報考資格條件詳見《2018年度潛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其中“報考崗位所需專業”依據教育部2015年頒布的普通高等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關于印發〈普通高等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和1997年頒布的《授予博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及其《新目錄有關學科與原目錄學科的對應關系表》(教部學位辦〔2011〕25號)進行設置。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