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高層次人才(教師)招聘公告【招19人】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寧波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19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在原寧波大學職業技術教育學院的基礎上組建的獨立設置的公辦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為寧波市屬高校,性質為全額財政補助事業單位。
學院下設商學院、信息與智能工程學院、藝術學院、旅游學院、景觀生態學院、財會金融學院、國際學院、成人教育學院等8個二級學院及基礎課教學部、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部。學院設有30個高職(專科)專業、5個職教師資類本科專業(以寧波大學名義招生,頒發寧波大學文憑和學位證書)。現有教職工529人,全日制高職專科學生8266人,本科生858人。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學位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見附件1:招聘具體崗位條件)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止。
2、應聘方法:報考人員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將應聘材料配送至我校人事處(地址: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寧波市高教園區(南區)學府路9號,郵編:315100)或將應聘所需提交材料的掃描件發送E--mail至rsc@nbcc.cn郵箱。投遞簡歷或郵件主題請注明“應聘崗位+姓名”。
應聘所需提交材料:(1)《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應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2018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就業協議和推薦表、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憑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境外留學未畢業人員憑國境外學籍證明)、職稱證書等復印件;(3)有教學、科研工作業績的提供教學、科研工作業績等相關材料復印件(附著作、論文、科研項目、獲獎成果等清單);(4)有獲獎的提供榮譽證書的榮譽證書復印件。
3、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將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方可獲得考試資格。報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初審。
4、根據往年招聘情況,認定本次所有招聘崗位為緊缺崗位,經主管部門寧波市教育局同意,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達不到3:1時,按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進入考試程序。
5、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由通知,電話告知考試時間、地點。
(二)考試
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直接試講的辦法。對于博士、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職務的應聘人員,將從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中擇優選擇專業、工作經歷與招聘崗位最匹配的人員進行試講。
1、資格復審
考試前,在規定時間內,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攜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2018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就業協議和推薦表、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憑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境外留學未畢業人員憑國境外學籍證明)、職稱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復審。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應聘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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