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寧夏鹽池縣瀑森勞務有限公司招聘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協勤人員6人公告公告【招6人】
為進一步遏制土地、礦產違法行為的發生,維護我縣用地用礦秩序,根據《鹽池縣政府購買公共服務人員實施方案》(鹽黨辦發〔2017〕98號)和《鹽池縣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協勤招聘實施方案》(鹽政辦發〔2018〕1號)文件精神,現決定在全縣范圍內公開招聘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員6名,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方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公開報名,統一考試、擇優錄用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條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有較強的法制觀念,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身體健康,無重大疾病(以縣級醫院體檢合格為主);
2.戶籍:2018年3月29日之前屬鹽池縣戶籍;
3.年齡:年滿18周歲—32周歲以下(1986年3月29日之后出生);
4.學歷:具有國土資源管理類(含國土資源、測繪、礦土、土地管理、地質等專業)、法律類、房地產類、中文類(含漢語言文學、新聞、文秘等專業)、信息與通信工程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能熟練操作和應用計算機;
5.野外作業任務較重,適宜男性;
6.沒有受過行政處分、刑事處罰或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無犯罪記錄的;
7.有較高的政治覺悟,有較強法制觀念,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熱愛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工作;
8.符合計劃生育相關政策;
三、招聘程序與方法
招聘采取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的程序進行。發布招聘信息于2018年3月29日至4月2日在鹽池縣電視臺和鹽池門戶網站。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 年3月29日至4月10日,每天8:30-12:00,14:00-17:00,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鹽池縣瀑森勞務有限公司一樓大廳(原就業局大樓、鹽州北路126號)
3.報名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并在教育部學信網打印本人電子學歷注冊表(簽本人姓名及時間),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6張;同時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建檔立卡戶需提供鄉鎮出具的證明材料,并填寫報名表一式兩份,招聘領導小組根據統一標準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始終)。
(二)筆試和面試
1.筆試:由招聘領導小組統一安排筆試,筆試時間另行通知;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如因工作安排需調整時間,將電話通知相應人員,不再另行公告通知。筆試分值100分,占總成績的50?;筆試的內容:①形勢政策常識②常用國土資源管理和行政法律、法規知識③國土資源管理知識④公共基礎知識⑤職業能力測試等知識。
筆試加分條件:建檔立卡戶加2分。
成績查詢:報考者可在筆試成績出來后到鹽池縣瀑森勞務有限公司一樓大廳或撥打電話查詢,查詢電話:0953-6615118。
2.資格復審:需公安部門提供無犯罪證明,衛計部門提供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
3.面試: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擬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的比例由招聘領導小組根據通過筆試的人員數量的1:3進行確定,第3名筆試成績(含加分)出現并列時,一并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分值100分,占總成績的50?。面試內容:主要考核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國土資源管理業務能力、應急處置能力、責任感與進取心等綜合素質的認識等。
4.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的標準執行。
5.政審: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執行。
6.聘用:試用期三個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工資待遇及聘用期
凡被聘用者工資待遇按照《鹽池縣委辦公室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鹽池縣政府購買公共服務人員工資待遇管理制度>的通知》(鹽黨辦綜?2017?51號)文件執行聘用期為1年,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后可續簽。
聯系人:郭麗萍:聯系電話:18095356288
聯系人:閆瑜霞:聯系電話:13895564988
0953-6615118
郵 箱:849723018@qq.com
原標題:鹽池縣瀑森勞務有限公司公開招聘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協勤人員的公告
鹽池縣瀑森勞務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