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重慶市國土房管局考核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公告【招3人】
為進一步加快人才隊伍建設,優化專業技術人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人員3名。具體招聘崗位和崗位要求條件詳見《重慶市國土房管局2018年上半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覽表》(附件1)。
三、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以及職稱要求;
3.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
4.年齡和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現場報名前一日;
5.身體健康,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在用人單位最低服務時間為5年;
7.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方式
采取考核方式進行。
五、報名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8年3月23日—4月9日;
地點:重慶市渝中區人和街99號917室;
聯系人:吳威、李江濤;
聯系電話:63651320、63654244(傳真)。
六、招聘程序
(一)報名
應聘人員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報名表(附件2、A4紙打印)、同意報考證明(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填寫)(附件3、A4紙打印)和1寸登記照3張等相關材料到報名點現場報名。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二)資格審查
重慶市國土房管局干部人事處會同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面試考核人選。招考崗位專業要求,統一參考《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4)。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未納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經培養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屬同一專業的,經審核同意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寫畢業證書載明的所學專業。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