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內蒙古公務員考試公告
(八)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18年7月底前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在職的公務員和參公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公單位工作人員)以及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人員);
3.公務員被辭退或被取消錄用未滿5年的人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含國考、其它省考)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下列人員不得錄用:
(1)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規定學歷學位的;
(2)報考者在本次考錄辦理錄用手續前,因參加其他公務員(參公單位工作人員)考錄或事業單位編制內公開招聘,且被其他機關(參公單位)錄用、事業單位列編聘用的;
(3)成為在讀全日制學生的;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 http://www.impta.com),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的時間為2018年3月26日9:00時至3月31日17:00時。
2.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時,報考者須先在報名網站上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然后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3.報考者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專科、本科和研究生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院系、專業)以及到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簡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務單位、所從事工作),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報考者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提交信息后,報考者要打印《報名登記表》并再次核對每一項信息,發現錯誤的請及時修改。(特別提醒: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審查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
4.報考警察職位的人員,在面試前要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項目和合格標準詳見報名網站政策法規欄目),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特別提醒:請孕婦、傷病和體能差的人員慎重報考)
5.報考者自行選擇筆試考點,并在報名時點擊確認。筆試地點一經選定,不予變更。
6.報考者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報名的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錄用等處理。
7.報名期間,內蒙古將從3月27日開始至報名截止日的每天9:00時后在報名網站公布各崗位報名人數,供報考者參考。(特別提醒:請考生選擇好職位及早報名,防止后幾天出現網絡擁堵情況,影響報名)
(二)資格初審
1.報考資格的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報考自治區直屬機關(參公單位)及其所屬機構的職位,資格初審由自治區招錄機關(參公單位)負責;報考盟市所屬機關(參公單位)的職位,資格初審工作由盟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其中,報考法院系統、檢察院系統的職位,資格初審由對應的自治區主管機關負責。資格初審時間為2018年3月27日9:00時至4月1日17:00時。
2.本次招錄職位表中所要求的專業類別等,主要參考教育部制定的現行高等教育專業目錄,以報考者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報考者在報名時應如實填寫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以二學位專業報考的,要如實填寫相應學位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對研究生學歷層次有專業方向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應當注明專業方向。
3.鑒于參考專業目錄中未能完全涵蓋一些舊專業、新興學科、國外學科等,請報考者及時查閱教育部制定的現行高等教育專業目錄,核實是否屬于參考專業目錄中的專業。報考者對學歷、學科(專業)等職位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負責資格審查的區直招錄機關(參公單位)和盟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屆時在本網站公告或在職位表中發布具體咨詢電話。
(三)報名確認
1.報考者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登陸報名網站查詢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初審通過的人員要通過指定的網上銀行進行交費,報考普通職位的考務費120元/人(每科60元),報考公安機關(不含監獄、戒毒警察)執法勤務類崗位的考務費180元/人,完成交費即確認報名全部完成。報考者交費時間為2018年3月27日至4月2日17:00時,在交費截止時間前未完成交費的視為放棄報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