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重慶市公務員遴選公告【招82人】
2.提交申請。公務員公開遴選網上報名時間為2018年3月23日9:00至3月28日9:00。報考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網”(http://www.cqhrss.gov.cn)首頁“辦事大廳”的“人事考試網上報名”進入報名系統,按照規定流程、要求,填寫報名信息,提交報考申請。
報考人員根據擬報考職位規定的資格條件和自身實際情況,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請仔細閱讀誠信報考承諾書,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并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上傳的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負責。
3.照片審核。本次網上報名只審核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是否符合報考要求。電子照片由市審核,照片審核通過,即視為報名通過。電子照片不符合報考要求而未能審核通過的,視為報名未通過。電子照片審核未通過的,可在2018年3月29日9:00前進行修改,重新等待審核。2018年3月29日9:00至30日9:00期間,電子照片未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不能再修改。
報考人員在填報報名信息后的1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照片是否通過審核,審核通過后不能再修改任何報考信息。
(三)網上繳費
報考人員應在照片審查通過后,2018年3月30日9:00前,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確認和繳費。按渝價〔2006〕144號文件規定,《綜合知識測試》科目考試收費50元,由市在網上收取。未在規定時間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上提示進行。
每一個職位報考人數與遴選名額的比例須達到《遴選職位表》中規定的開考比例;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遴選機關商市公務員局決定是否繼續進行遴選。
因報考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職位,報考該職位的考生可改報其他符合資格條件的職位;不改報其他職位的,市退還其筆試費用。
(四)打印報名信息表
照片審核通過并繳費的人員,應立即下載打印報名信息表(使用A4紙打印,字跡、照片清晰)并妥善保存,以備現場資格審查時使用。
(五)打印準考證
繳費確認參考的人員,于2018年4月16日9:00至4月22日9:30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字跡、照片清晰),未及時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自負。
四、考試
遴選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分為:必考科目《綜合知識測試》;遴選機關自定科目《職位業務水平測試》,分值均為100分。
所有參加遴選的考生均需參加《綜合知識測試》科目考試,《綜合知識測試》科目考試由市公務員局在2018年4月22日9:00-11:30統一組織。《綜合知識測試》科目考試主要測試內容為:政策理論水平、調查研究能力、應變處置能力、決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
本次遴選市委辦公廳(市委督查室、市委值班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公安局、九三學社市委會、市委黨校(重慶行政學院)等單位要求進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科目考試。《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科目考試由各遴選機關自行組織,具體的測試內容、考試時間、考試地點、合格分數線等詳見考試大綱(附件4)。《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科目成績,可于2018年5月15日9:00后登錄報考遴選機關網站或“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相關欄目查詢。
報考人員應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
筆試成績計算方法:無《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科目的,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測試》科目成績+加分項目分值;有《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科目考試的,除市委辦公廳(文秘工作崗1、文秘工作崗2)、市委督查室、市委值班室的筆試成績按照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測試》科目成績×40%+《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科目成績×60%+加分項目分值計算外,其他所有職位的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測試》科目成績+《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科目成績)÷2+加分項目分值。
《綜合知識測試》科目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科目成績合格分數線分別由市公務員局和遴選機關劃定,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遴選程序。
《綜合知識測試》科目合格分數線、成績查詢、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員名單、現場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體能測評具體時間地點、面試具體地點等有關事宜請于2018年5月31日9:00后登錄“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相關欄目查詢。
(二)筆試加分
對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為等次的報考人員實行筆試加分制度。對近三年(即2015-2017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獲等次的,每獲一個等次加1分;對近三年(即2015-2017年)公務員年度考核榮立三等功的加3分。以上加分就高不就低,加分累計不超過3分。符合筆試加分的人員,請在2018年4月23-24日向所報考的遴選機關提交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書面申請、年度考核證書或立功受獎文件(年度考核結果已確定但證書或文件未下發的,需提供公務員主管部門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所在單位出具加蓋公章的證明材料原件一份,逾期未提交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各遴選機關在5月4日前將加分人員的加分資料初審匯總后報市公務員局,經市公務員局復核,面向社會公示無異議后方可加分。
(三)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含遞補時間):2018年6月4-8日。
報考人員填報職位后,應及時下載并填寫打印《2018年上半年重慶市公務員公開遴選報名推薦表》(附件5,以下簡稱《報名推薦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有關單位審核蓋章,以備現場資格審查時使用,表的格式不得改動。
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員名單按照下一程序規定的比例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的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網上報名通過后的考生報名信息表、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區縣(自治縣)組織部或人力社保局審核蓋章(市垂直管理單位由其人事主管部門審核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按時到指定地點接受現場資格審查。未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遴選資格。
現場資格審查出現缺額的,其缺額由遴選機關在《綜合知識測試》科目成績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科目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輪次由遴選機關確定。經遞補未達到面試規定比例的,由遴選機關商市公務員局決定是否繼續進行遴選。
現場資格審查結束后,進入下一遴選程序的人員不得無故放棄,違者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全過程,凡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遴選條件的,取消遴選資格;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遴選資格,并按國家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體能測評
報考市公安局的考生須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由市公安局在2018年6月5-8日之間組織實施。
在現場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中依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規定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評人員。若進入體能測評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體能測評。達不到體能測評規定比例的,由市公安局商市公務員局決定是否繼續進行遴選。體能測評的所有項目全部達標的為合格,不合格人員不能進入下一遴選程序。體能測評結果由市公安局在體能測評結束的當天公布。體能測評結束后,不再遞補人員進行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重慶市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渝人社發〔2012〕81號)執行。
報考人員未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放棄遴選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