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廣元市昭化區人才引進醫療崗公告【招19人】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區戰略,聚集人才加快建設現代化產城一體城鄉融合綠色發展的昭化新區,根據《廣元市高層次人才引進暫行辦法》(廣委辦〔2014〕38號)和《廣元市昭化區人才特殊支持十條措施(試行)》(昭委辦〔2017〕74號)精神,經研究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引進人才5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數量及專業需求
1.經濟學等7個類別人才40名。其中,掛職擔任建設、交通、商務、經信及產業發展重點鄉鎮等單位副職10名(國家985、211工程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優先);擔任7級、8級職員或專業技術十級、十二級及以下急需緊缺人才30名(詳見附件)。
二、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服從組織安排。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其活動。
2.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管理能力和團隊協作意識。
3.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水平和工作能力。
4.身體健康。
5.碩士研究生年齡在40周歲以下,本科生原則上年齡不超過30周歲。
(二)資格條件
1.國家985、211工程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畢業生及以上學歷;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醫學等急需緊缺專業的報考人員可不受類別限制。
2.2018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其中,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3.海外留學回國人員必須具有國家教育部認證的相應學歷學位。
4.廣元、昭化籍人才優先考慮。
(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情形:曾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被辭退的;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的。
三、引進程序
本次招引采取現場報名、資格審查和集中測評的招引方式進行。并根據招引實際進程,確定是否到其他地區實施現場招引。
(一)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及地點:2018年3月29日分別在四川大學、電子科技大學、成都理工大學、四川師范大學、西南交通大學、西南民族大學、成都信息工程大學、西南財經大學、四川農業大學、西華大學、西南石油大學、成都中醫藥大學、成都醫學院就業指導中心設置報名點。
2.測評時間及地點:2018年3月30日—31日統一集中在四川大學就業指導中心測評。
3.簽訂意向協議書:2018年3月31日。
(二)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時開展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引進(招引)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供自己的真實信息,發現弄虛作假及舞弊行為的,取消參考資格,已被聘用的隨時解聘。對在引進工作中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的單位和個人,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資格審查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①《廣元市昭化區2018年人才引進報名表》1份;
②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彩色1寸證照2張;
③往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歷證、學位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④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取得畢業證書前)參加資格審查,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資格條件,以報考者畢業時取得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
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領取《考核通知書》。
(三)能力測試
1.考生須持個人有效身份證,按照《考核通知書》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2.對報名和資格審查合格的博士研究生,采取現場面談交流方式進行考核,擇優確定擬引進對象并簽訂意向協議書。
3.對報名和資格審查合格的碩士研究生,采取面試答辯、結構化面試等方式進行考核。崗位形成競爭的,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擬引進對象;未形成競爭的,擬引進人選考核成績不得低于最低成績分數線(70分);同一崗位擬引進人選最后一名總成績相同的,由考核組組織加試,擇優確定擬引進對象并簽訂意向協議書。
4.對報名和資格審查合格的國家985、211工程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畢業生和急需緊缺醫學專業人員,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根據筆試成績高低5:1確定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各50%折算,擇優確定擬引進對象并簽訂意向協議書。
(四)體檢、考察及聘用
1.體檢。組織簽訂人才引進意向協議的人員到指定的國家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統一組織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規定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的要求執行。
2.考察。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主要對引進人才的檔案進一步核實,對其德能勤績廉以及身體健康、心理健康、誠信和職位的匹配情況進行綜合了解。對考察中發現有不適宜從事該職位工作的,取消其資格,不予引進(招聘)。
3.聘用。經體檢合格后,對擬引進(招聘)的人選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與用人單位簽訂引進人才合同。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