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承德市、縣(區)直事業單位招聘公告【1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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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家、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加強我市人才隊伍建設,經承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根據《承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名額
本次擬對全市市直、縣(區)直事業單位(縣區鄉鎮事業單位、教育、衛生系統除外) 150個崗位進行公開招聘,其中市直單位85個崗位,縣(區)直事業單位65個崗位。市直各單位和各縣區的招聘崗位、招聘人數、招聘條件等詳情見附件《承德市2014年度市直、縣(區)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統招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和“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學歷的面向全國;其他畢業生面向承德市8縣3區(具有承德戶籍或承德生源,即:報名人員必須在2014年6月30日前具有承德常駐戶口且目前戶口仍在本市。含因外地上學外遷戶口至今仍未遷回的,須有當地原遷出派出所出具證明);承德高校和駐承德高校畢業生可以報考;在承德服務的 “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可以報考。在職在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不得報考,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錄(聘)有規定服務年限的工作人員,服務滿2年以上的(截止2014年6月 30日),可以報考符合招聘條件的上級部門所屬事業單位。
(二)招聘對象:市直單位原則要求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縣區原則要求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畢業生。
具體招聘對象要求根據對外公布的《承德市2014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規定具體條件和要求確定。
(三)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至35周歲;應屆統招全日制畢業生不限定年齡。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和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招聘崗位信息表》具體條件要求)。
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按《承德市2014年市直、縣(區)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要求確定,凡涉及到年齡、戶口、工作時間以及學歷(統招全日制應屆畢業生除外)等需要進一步確定時間的,具體時間計算日期截止到招聘《簡章》發布之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試用期內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截止《簡章》發布日未取得畢業證的大中專畢業生、非應屆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類在讀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在招聘范圍;
4、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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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