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蘇無錫市惠山區招聘幼兒園教師(A、B、C、D)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2018年無錫市惠山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公告》要求,對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取得加試資格的考生需進行資格復審,現將復審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審
㈠復審對象
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A、B、C、D(代碼為3053、3054、3058、3059)且已取得加試資格的考生。
㈡復審時間、地點
1、復審時間:2018年3月14日(周三)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逾期未到現場復審者作自動放棄處理,空缺崗位將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2、復審地點:無錫市惠山區教育局一樓會議室(無錫市惠山區堰橋文惠路18號)。
㈢復審材料要求
1:幼兒園教師崗位A、B(3053、3054)
需遞交一份《2018年無錫市惠山區公開招聘教師復核信息表1》(見附件1,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和下表中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份(見附件3)
注:若普通話未取得等級證書,可提供網上下載的成績單。
2017、2018屆國(境)外學士、碩士、博士學位畢業生須提供國家教育部認證材料。
2:幼兒園教師崗位C、D(3058、3059)
遞交一份《2018年無錫市惠山區公開招聘教師復核信息表2》(見附件2,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并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提供材料:身份證、戶口薄、畢業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聘用和考生簽訂的合同或有效任教證明,繳納社明。在民辦任教的考生須提供辦學許可證復印件。
以上提供材料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請報名者本人到資格復審現場簽字確認。
二、加試時間、地點、內容
幼兒園教師崗位加試由無錫市教育局統一組織,時間、地點、內容詳見無錫教育信息網。
原標題:2018年無錫市惠山區公開招聘教師幼兒園教師崗位(A、B、C、D)資格復審等事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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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18年無錫市惠山區公開招聘教師復核所需資料表.xlsx
無錫市惠山區教育局
2018年3月1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