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成都市教育局所屬3家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5人】
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16〕49號)規定及所屬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成都市教育局所屬3家市屬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15名,其中,成都市教育技術裝備管理中心擬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或經組織選派服務成都市城鄉基層的大學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工作人員共2名。本次公開招聘為事業單位編制內招聘,招聘的人員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實行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2018年7月31日前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原件校驗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18年2月28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境外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2018年8月1日之后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公招的范圍。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表)。
4、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有關回避的規定。
(二)報考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或經組織選派服務成都市城鄉基層的大學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退役大學生士兵
(1)入伍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退役士兵或入伍前為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在校生,且在服役期間或退役后取得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退役士兵。退役大學生士兵須于2018年2月28日前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
(2)截止報名結束時尚未通過定向招錄(聘)被國家行政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
2、經組織選派服務成都市城鄉基層的大學生志愿者
(1)第一類系成都市組織選派的“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一村(涉農社區)兩名大學生計劃”、“農村中小學特設教師崗位計劃”、“鄉(鎮)公立衛生院大學生支醫計劃”或“大學生服務社區就業和社會計劃”志愿者。
(2)第二類系服務成都市鄉鎮及以下單位,服務期滿兩年及以上考核合格的團中央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和四川省委組織部選派的“大學生村干部”。
(3)以上兩類人員志愿服務期滿(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8年2月28日)且經服務所在區(市)縣項目管理部門考核合格。
(4)截止報名結束時尚未通過定向招錄(聘)被國家行政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