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廣東中山市南區醫院護理部負責人選任公告【招1人】
中山市南區醫院是隸屬于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區辦事處管理的公立醫院。為進一步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配齊配強南區醫院管理隊伍,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任護理部負責人職務一名。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干部任用條例》等有關文件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任原則
一是堅持黨管干部原則;二是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三是堅持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四是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選任職位
南區醫院護理部負責人1名,按干部管理任用程序,在報名人員中擇優聘(任)用,聘期為3年。
三、選任條件和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
2.思想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能認真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的決策、決定。工作責任心和大局意識強,熱愛衛生事業,具有強烈的為民服務意識和拼搏進取精神;
3.具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大局意識;熟悉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精通醫院護理工作,熟悉醫療衛生法律法規;具備較強的組織領導才能,能妥善處理突發復雜事件,能帶領團隊高效完成工作任務;
4.遵守國家各項政策法規,清正廉潔,事業心、責任感強,具有犧牲奉獻精神,樂于為衛生事業發展貢獻力量;
5.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和群眾基礎。為人正直,處事公正。
(二)任職資格
1.須具有衛生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身份,近3年度考核均為合格或以上等次;
2.具有大學本科或以上學歷;
3.市內報名人員須具有主管護師或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市外報名人員須具有副主任護師或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具有副主任護師或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者,學歷可放寬至大專);
4.具有公立醫院從事臨床護理工作5年或以上經歷,且有3年或以上護士長崗位任職經歷;組織協調能力較強,有一定管理經驗和領導能力,工作成績突出(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2月1日);
5.具有勝任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健康條件;
6.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2年2月1日后出生);
7.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行為。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選任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任職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與南區醫院現職管理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
5、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