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東東阿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7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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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東阿縣部分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東阿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規定,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報請上級有關部門核準,2014年度東阿縣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75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計劃內招生,尚未正式就業;
(四)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報考幼兒教師的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具體招聘計劃及資格條件見附表。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應聘;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不能應聘;現役軍人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報名時間和方式
報名工作采取統一時間、現場報名、現場繳費、現場初審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
2014年8月11日—8月1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6:00
(二)報名地點
報考縣屬事業單位和縣衛生系統的在東阿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會議室,報考縣教育系統的在東阿縣教育局四樓會議室。
(三)報名方法
應聘人員應根據招聘計劃分類別報名。報名時,持本人畢業證、報到證、有效期內身份證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教師資格證等)的原件和A4紙復印件一份、報名登記表和誠信承諾書各一份(東阿政務網下載并如實填寫)、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張。經工作人員初審合格的,當場拍照備案,作為資格審查的原始依據。
(四)費用繳納
筆試考務費為每人80元,報名時現場繳納。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特困大學生,報名時應攜帶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減免手續。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和低及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及復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
(五)準考證領取
已報名人員應于2014年8月17日—8月18日,持繳費證明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在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數3倍的招聘類別,按照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根據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含2012年續聘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的,以及在我市入伍的東阿籍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役后3年內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到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要出具縣委組織部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學生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人事部門的考核材料,“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大學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退役大學生士兵提供退伍相關證明。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報名時應提交戶籍和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由縣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審核確認(定向招聘僅限東阿戶籍或在東阿服務的人員報考)。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筆試采取統一時間、分類考試、統一閱卷的方式,在縣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試題委托異地命制印刷。
筆試時間:2014年8月20日上午8:30—11:00
筆試內容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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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