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東臨沂職業學院招聘教師和教輔人員公告【招49人】
臨沂職業學院是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納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公辦高等職業院校。學院坐落在風景秀美、人文薈萃的歷史文化名城、商貿物流之都、濱水生態之城、紅色旅游城市、全國文明城市山東省臨沂市。
學院設有會計金融、商貿物流、建筑工程、機電工程、信息工程、現代服務6個二級學院,基礎部、思政部、體育部3個教學部,3個教輔機構和3個培訓機構。現有高職專業28個、五年一貫制專業5個。
根據工作需要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規定,經研究確定,2018年臨沂職業學院公開招聘教師和教輔人員49名,其中教師崗位42名,專職輔導員崗位4名,圖書管理崗位2名,西藏籍、新疆籍高校畢業生定向招聘崗位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身體條件和其他條件;
4、國家計劃內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不限年齡;非應屆畢業生應聘的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7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5、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應聘須經教育部認定具備同等學歷、學位;
6、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高級技校或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可分別按照全日制高職(大專)、本科畢業生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7、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其他人員應聘的,須在2018年1月22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
8、屬在職人員應聘的,應出具有用人管理權限的部門或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定向、委培畢業生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須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18年1月22日為截止日期。
9、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10、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11、以下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臨沂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仍在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黨紀或行政處分仍在處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其中在讀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參加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12、定向招聘崗位:設置專項計劃面向西藏籍、新疆籍高校畢業生定向招聘崗位。2018屆西藏、新疆生源(高考時戶籍為西藏、新疆,下同)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或西藏、新疆生源2016-2017屆未就業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可應聘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面向西藏籍、新疆籍高校畢業生定向招聘的崗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