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海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公告(538人)
五、其他事項
(一)加分政策。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現有聘用的書記員報考現聘用法院、檢察院的,聘用年限每滿一年在總成績中加1分,累計加分不超過3分。
(二)總成績并列的處理。在筆試、速記技能測試結束后,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序確定進入下一招聘環節人選;筆試成績相同的,具有法院、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工作一年以上經歷的人員優先。以上條件全部相同的,由招聘機關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
(三)考察和體檢。考察、體檢人選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考察、體檢環節需要遞補的,按該崗位的招聘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四)聘用和待遇。
1.擬聘用人員名單確定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和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官網上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公示期滿后,由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統一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三個月(合同期限為5年)。
3.聘用制書記員工資待遇、職業等按照《青海省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定執行。
特別提醒廣大考生,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培訓班。切勿上當受騙。
咨詢電話:
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0971-6163038
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0971-6310291
中共青海省委政法委員會
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
青海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
青海省人民檢察院
青海省財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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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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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