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桑植縣衛生系統招聘公告【招10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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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在人社部門的指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由縣衛生局組織實施。體檢在縣級以上醫院進行,參照省人事廳、省衛生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湘人發[2005]31號)和省人事廳、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湘人發[2007]202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文件執行。
對體檢結論有異議者,可在知道體檢結論起3個工作日內向衛生局書面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針對有異議的項目進行復檢,且只能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核由縣衛生局組織實施,人社部門進行指導。考核的重點是對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等方面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出現的名額缺額,確因工作需要,報經人社部門同意,按該崗位綜合成績依次遞補并參加體檢、接受考核。遞補人員須在參加面試的人員中產生。
五、公示與聘用
經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集體研究,按照考試、體檢、考核結果擇優提出擬聘人員名單,報人社部門審查,并對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填寫《張家界市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名冊表》和《張家界市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經主管部門審核,報縣人社部門批準并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新聘人員需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有關要求,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按崗位設置管理的相關要求,聘用在相應的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審批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進行遞補。
六、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技能操作考核)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缺少兩證(原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二)報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等事項均在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http://www.hnszrb.com/)公告,敬請廣大報考人員關注。
(三)請報考人員報名時留下可靠的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四)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報考人員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七、本次招聘政策由縣衛生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744—6246198(桑植縣衛生局人教股)
原標題:桑植縣2014年衛生系統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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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桑植縣衛生系統招聘專業技術人員計劃與職位表.doc
桑植縣人社局 桑植縣衛生局
201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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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