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焦作市溫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107人】
(三)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報考同一單位同一崗位擬招聘人數加一人由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進入體檢對象(如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按面試成績分數高的進入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規定執行。體檢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實施。
(四)考察
按報考同一單位同一崗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1:1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在考察過程中如有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者,從體檢合格人員中遞補,如無體檢合格人員遞補,遞減招聘崗位數或取消該崗位。
(五)公示、聘用
對考察合格人員確定擬聘用對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實行人事代理,13個鄉鎮衛生院的被聘用人員列入財政差供事業編制,由衛生局根據工作需要和個人意愿相結合的原則,分配到各鄉鎮衛生院工作;其它事業單位的被聘用人員列入財政全供事業編制,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手續或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初次聘用的畢業生試用期為一年,其它人員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 ,經考核不能勝任現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在招聘過程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材料的,隨時取消其報考資格 ,報考人員凡未在規定時間內到規定地點領取有關證件、通知和提供相關材料,考試、體檢缺席等,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出現違紀違規行為的,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予以嚴肅處理。
本方案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溫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