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甘肅省白銀市公務員考試公告
(四)攜帶證件
應試人員必須攜帶網上打印的《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筆試。身份證遺失的應試人員,在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補辦有效臨時身份證。確因時間原因無法補辦的,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
(五)成績查詢
應試人員于10月下旬前后在省人社廳網站查詢,也可通過語音查分平臺16887777查詢。
五、資格復審
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招錄單位根據網上報名信息(報名登記表),報考人員本人提供的有關證件(身份證、工作證、畢業證、學位證、項目服務證和職稱證書等)和復印件,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證明材料等,按照職位條件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要嚴格執行《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有關問題的意見》(甘人社〔2013〕516號),堅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嚴格審核認定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試人員、在職報考人員不能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報考人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并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對資格復審后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試人員,發放《面試通知書》。
六、面試
筆試成績公布后,招錄單位在資格復審的基礎上,根據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有一門缺考或一門成績為零者,不得確定為面試人選)。省、市州考錄辦分別按職位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按計劃招錄人數與面試人數1誜3的比例核定面試人員。對國務院確定的我省58個國家連片特困縣和基層法院、檢察院、公安、安全、司法等機關專業性強、人才資源稀缺的特殊職位,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對于達不到面試比例的職位,采取核減招錄計劃或職位合并的方式直至達到面試比例。各市州考錄辦初步進行職位合并,上報“省考錄辦”綜合平衡后,再調整、審定并公布全省職位合并方案。省、市州考錄辦分別將參加面試人員名單、準考證號、筆試成績,以及面試時間、地點、所帶證件、要求和招錄單位聯系人、聯系電話等事項,在省人社廳網站和各市州政府門戶網站發布。
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實行百分制。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面試。
面試結束后,應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并由報考人員簽字確認。
七、考試總成績確定
報考人員的最終考試成績按照6誜4的比例確定,筆試平均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公式為:最終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單科成績總和)÷筆試科目數]×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和最終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八、體能測評
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含森林公安)、安全、司法機關警察職位的,體檢前需進行體能測評。參加體能測評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能測評。上述職位進入面試人員全部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共3個項目,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得進入體檢程序,該職位按最終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面試缺考或成績為零者,不得遞補),遞補只能進行一次。體能測評時間、地點由省、市州考錄辦另行通知,并在網上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