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宜賓市南溪區考調公告【招27人】
(三)體檢
1.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考試總成績高低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面試成績相同的中共黨員(預備黨員)優先,同為黨員的學歷層次高者優先,同等層次的全日制優先。
2.體檢標準
(1)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3)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執行。
(4)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5)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逾期不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復檢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四)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人社部門與考調單位共同進行考察,主要考察應試者德能勤績廉等方面表現。考察結束后,由各考調單位如實寫出考察報告。
(五)遞補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可根據空缺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
擬考調人員在公告發布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內,凡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四、辦理調動手續
對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調動的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擬調動人員必須在擬調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60日內,按干部管理權限提供同意調動的書面材料和全部檔案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不能按期辦理完相關手續的,取消調動,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紀律與監督
1.本次考調嚴格按照中央、省、市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如發現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象,可向南溪區紀委(監察局)檢舉和申訴,也可直接向南溪區人社局舉報。舉報電話:0831-3330479
2.本公告由南溪區人社局負責解釋。報名人員注意關注宜賓市三江人才網相關動態信息。
咨詢電話:0831-3185385
原標題:宜賓市南溪區2017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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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賓市南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12月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