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湖州市鄉鎮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大學生村官公告
(四)體檢
時間:12月24日前
體檢由縣區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等相關政策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縣區承擔。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五)公示
時間:12月25日至1月1日
各縣區將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在湖州人才網上公示7天。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對公示有異議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審批備案
時間:1月8日前
各縣區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及相關材料,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并抄送市委組織部。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將聘用人員名單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社保廳備案。
(七)辦理聘用手續
時間:1月9日至1月12日
根據市人力社保局審批意見,用人單位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其他事項
1、大學生村官經考核招聘為鄉鎮(街道)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后,須繼續留村(社區)工作3年,期間仍納入大學生村官管理,待遇按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執行。
2、留村(社區)工作3年期滿后,原則上須留在鄉鎮(街道)工作。
3、本公告由中共湖州市委組織部、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周一至周五)
1、吳興區委組織部:2289168
2、南潯區委組織部:2663359
3、德清縣委組織部:8065702
4、長興縣委組織部:6256568
5、安吉縣委組織部:5123858
6、湖州開發區黨群工作部:2110386
7、湖州度假區黨群工作部:2159929
8、市委組織部:2398892
9、市人力社保局:2175933
原標題:2017年湖州市鄉鎮(街道)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大學生村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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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委組織部
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11月3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