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霞浦縣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招聘公告【招4人】
根據福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福建省財政廳、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福建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福建省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閩衛人〔2015〕134號)及寧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寧德市財政局、寧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開展2017年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招聘工作的通知》(寧衛人〔2017〕34號)精神,2017年霞浦縣鄉鎮衛生院計劃招聘特崗全科醫生4名,現就招聘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聘條件
招聘特崗全科醫生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一定解決臨床實際問題的能力;
(二)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
(三)執業資格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臨床、中醫、中西醫結合類別執業醫師資格,執業范圍為全科醫學專業。
2.取得臨床、中醫、中西醫結合類別執業醫師資格,并經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可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骨干培訓、轉崗培訓或崗位培訓,取得合格證書。
3.取得臨床、中醫、中西醫結合類別執業醫師資格,執業范圍為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急救醫學科、康復醫學科專業和中醫、中西醫結合專業。
二、招聘對象
(一)本省縣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在職、退休人員;各級各類企事業單位舉辦醫療機構在職、退休人員;民營醫療機構人員。省內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編制內人員不得參加招聘。
(二)省外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三)應聘前無工作單位的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四)本省縣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編制內的人員,經同級衛生計生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同意,可跨區域報名競聘全科醫生特設崗位。本省縣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應支持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全科醫生特崗計劃招聘,并保留其編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特崗全科醫生招聘:
1.一、二、三級醫療事故直接責任者。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仍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崗位、人數
溪南中心衛生院1名、下滸衛生院1名、崇儒衛生院2名。
四、薪酬待遇及崗位設置和職責
(一)薪酬待遇
聘期內,特崗全科醫生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和標準。除國家及我省統一規定的工資待遇外,對于在原中央蘇區縣和納入縣級基本財力范圍的50個縣(市、區)的鄉鎮衛生院服務的特崗全科醫生,另外給予3萬/人/年的生活補助,其中:省級財政按照每人每年2.4萬元給予補助,其余0.6萬元由縣級財政負擔。
(二)崗位設置和職責
特崗全科醫生崗位是專門為鄉鎮衛生院設置的崗位,特崗全科醫生在鄉鎮衛生院的服務期限為4年(服務期內可由單位選派參加全科醫生或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但培訓時間不計入服務年限)。特崗全科醫生由縣級衛生計生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并履行以下職責:
(一)承擔農村常見病多發病的基本診療服務和慢性病管理、預防保健、健康教育與管理等基本公共衛生綜合性服務。
(二)承擔專科疾病的識別、轉診以及危重情況的應急處理任務。
(三)有條件的可作為全科醫生團隊的領頭人,幫助和指導團隊其他醫務人員業務水平,組織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