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南縣紀委派駐機構選配公告
因縣紀委派駐機構改革的工作需要,經研究同意,中共南縣紀委決定從全縣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中選配縣紀委派駐機構工作人員。選配方案如下:
一、選配條件
(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熱愛中國共產黨,對黨忠誠、個人干凈、敢于擔當,勤奮敬業、遵規守紀,熱愛紀檢工作;
2.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備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相應文化和專業素養;
3.身體健康,能勝任紀檢監察工作;
4.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有從事紀檢監察、公檢法司、行政執法、財務、審計工作經歷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5.職務層次為副科級及以下,有單位股室長工作經歷或副科級干部的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擔任派駐紀檢組副組長。涉改單位的原紀檢組長(紀委書記、紀工委書記、紀檢員)個人愿意到派駐紀檢組擔任副組長的,可以優先考慮并可保留原職級崗位享受的各項待遇不變;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為選配人員: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4.《公務員法》中規定應當回避的情形;
5.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選配程序
(一)個人申請(11月27日至12月1日)。個人填寫報名登記表(附件1),到縣紀委組織部進行報名(報名地點:縣委縣政府辦公樓1024室,聯系人:李敏,聯系電話:5233954,聯系郵箱:258030395@qq.com)。
(二)組織推薦(11月27日至12月1日)。根據縣紀委派駐機構核定編制,各涉改單位原則上需按照劃轉的編制數等額提出推薦人選,填寫組織推薦表(附件2),報至縣紀委組織部。未提出推薦人選或推薦人選不足的,需出具情況說明并加蓋單位黨組(黨委)公章。
(三)資格審查(12月4日)。縣紀委會同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編辦對報名和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審查,確定考察對象。
(四)組織考察(12月5日至8日)。由縣紀委派出考察組進行考察,形成推薦人選考察材料。
(五)擇優選配(12月15日前)。根據考察情況,按照人崗相適、擇優選調的原則,由縣紀委組織部根據不同年齡層次、男女比例、專業知識結構提出各派駐紀檢組選配初步人選,報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確定,選配人員試用期限為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縣管干部按有關規定辦理。
原標題:中共南縣紀委派駐機構工作人員選配公告
點擊下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