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張家港市經信委等3家單位招聘公告【招10人】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年6號令)、《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和蘇州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蘇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蘇辦發〔2011〕27號)有關規定,張家港市經信委、科技局、信訪局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錄用工作人員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身體條件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并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1年12月6日至1999年12月8日期間出生);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人員報考,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6年12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人員報考,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1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3.取得本科學歷的人員須張家港市戶籍(畢業后戶籍仍保留在張高校學生集體戶口的外市生源考生不能視作具有張家港市戶籍);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報考的人員須蘇州大市戶籍(在蘇高校學生集體戶口不能視作蘇州市戶籍);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報考的人員,不受戶籍地限制。
4.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顧條件的報名者(如:夫妻分居兩地、父母身邊無子女、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等),可憑配偶或父母戶籍報考。
5.招聘崗位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止2017年12月8日前,在各類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累計工作經歷。如5年及以上工作經歷要求的,即起算時間為2012年12月8日前,以此類推。靈活就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工作經歷,其工作經歷時間自登記靈活就業并審批確認或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讀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6.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現役軍人、在讀普通高校生;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身份的工作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人員;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員。
7.報考人員須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回避的規定。
三、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見附件)
四、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報名、照片上傳和資格初審,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2.報名網址:張家港人才網(www.zjgrc.com)。
3.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7年12月6日9:00~12月8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2寸證件照,jpg、tif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4.資格初審時間:2017年12月6日9:00~12月8日16:00。
5.繳費時間:2017年12月6日至12月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后,報考人員到市(華昌路3號港城大廈輔樓3樓,長途車站向東150米)繳費100元,完成繳費后,方視為通過該崗位資格審查。
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自行到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時間:2018年1月2日~1月6日。
6.報考者必須按招聘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提交的報考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名表中所填專業應與畢業證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
7.本次招聘,筆試設定開考比例為3: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它崗位(按原報名程序進行),補報名時間:2017年12月11日9:00~11:00。
五、筆試
1.筆試的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筆試法。內容為綜合知識(含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筆試不指定復習教材。
2.筆試時間:2018年1月6日。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3.筆試成績公布:筆試設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生登陸張家港人才網(www.zjgrc.com)查詢筆試成績。
六、資格復審
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并在領取面試通知書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符合報考崗位條件和報考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1.報考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畢業證書(學位證)、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它證明材料。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可以單位證明、勞動合同或社保繳費清單代為證明。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可在體檢前提供)。
2.夫妻兩地分居的,還應出示結婚證書、在張家港一方的身份證、戶籍證明;父母身邊無子女的,還應出示父母雙方在張家港的戶籍證明;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還應出示軍隊師以上政治部門同意隨軍的批文;留學歸國人員還應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復印件由招錄單位留存。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七、面試及總成績計算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成績為百分制,合格分為60分,面試分數保留2位小數,第3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處理。根據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從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分高者,再相同則加試)。
面試結束當天,在面試考點張榜公布成績、排名及進入情況。進入體檢環節的考生,攜帶2寸照片一張、當場填寫體檢表。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
八、體檢和考核(政審)
1.體檢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政審)。因體檢、考核(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在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面試合格分以上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九、公示和錄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政審)合格的人員,在張家港人才網(www.zjgrc.com)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期限為5個工作日。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擬錄用人員主動放棄錄用資格的,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一次性遞補。公示結束,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張家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發《錄用通知書》。被錄用人員憑《錄用通知書》到所在院校(單位)辦理人事關系的派遣(轉移)手續。
報名者一旦被錄用,須按《錄用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及時報到,如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商解決。
十、紀律和監督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一項嚴肅的工作,必須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一經發現即予查處。整個招錄工作接受市紀檢部門、監察機關和社會的監督。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特設置監督舉報電話:0512-55390609。
十一、本簡章由張家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政策咨詢電話:0512-58173512、58684649。
原標題:2017年張家港市經信委等3家單位招聘錄用工作人員簡章
點擊下載>>>
張家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11月24日
(責任編輯:李明)
- 2025年上半年山東菏澤市牡丹區關于結合事業單位招聘征集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入伍10人公告
- 2024四川宜賓市長寧縣事業單位第二次考試招聘遞補體檢等有關事項公告
- 2024下半年新疆塔城地區事業單位考試招聘空缺崗位遞補人員體檢結果公示及考察公告(第一批)
- 2024河北邯鄲市館陶縣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擬聘用公示
- 2025浙江寧波市鄞州區應急管理局招聘綜合應急救援隊隊員5人公告
- 2024四川雅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雅州英才”工程赴外招才引智引進衛生類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專業人員(第一批)公示
- 2024年下半年海南昌江黎族自治縣招聘事業編制人員面試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第4號)
- 2025浙江溫州市龍灣區應急管理局招聘編外工作人員1人公告
- 2024廣東深圳市龍崗區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體檢結果公告(第四批)
- 2025吉林四平市引進碩士、博士專業人才筆試公告